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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撑起“关爱伞”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6日20:27 来源: 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社会救助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体系更加完备,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积极作用。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正当其时。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不容忽视的是,在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总会有一部分群众因不可抗拒或意外原因陷入贫困,依靠自身努力无法完全摆脱困境。站在历史新起点上,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对于巩固脱贫成果、建设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继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为困难群体撑起“关爱伞”,还要加快形成应救尽救新局面。要让社会救助覆盖面更广,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纳入到基本生活保障范围;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等,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要让社会救助路径更便捷,立足便民利民,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多主体多方面的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取消相关证明材料。《意见》的出台必将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强化兜底保障,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形成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的新局面。

实现高质量发展,守住基本民生底线,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发展社会救助的根本目标和任务。《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和致贫原因分别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形成多层次的分类救助体系。《意见》提出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要求创新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访视、照料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突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这个重点,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落实好这些具体举措,必将使社会救助更好适应社会发展形势,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提供助力。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是我们党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人民至上,厚植为民情怀,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忧心事,高标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困难群众铺筑好幸福生活路。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玉平

【责任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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