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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驾驶证电子化让群众畅行无忧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21:11 来源: 荆楚网

日前,据新华社新闻,自2021年9月1日起,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全国分批推行。其中,驾驶证电子化是继6月在天津、成都和苏州三城先行试点后,拟在北京、长春和昆明等28个城市扩大试点,为明年全国推行做好充分准备。

驾驶证电子化是公安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自试点推行以来,已有195万名群众通过“交管12123”APP领取电子驾驶证,相关应用实践推进顺利,司机群众使用电子驾驶证行之有效,真正做到驾驶证应用跟上信息化社会的步伐,在城市通行中畅通无阻。

电子驾驶证首先做到统一性兼具个性化,其由“交管12123”APP发放,式样全国统一,并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在申请时,申请人可在满足要求范围内自选照片。全国统一且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解决了过往部分城市的电子驾驶证适用范围有限的问题,而自选照片则满足了群众的个性化需求,充分体现对群众的人文关怀与贴心关注。其次,电子驾照具有实时性与安全性,电子驾驶证可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在处理交通违法,办理交管服务时提高处理效率与便民程度。证件采用专用防伪加密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电子驾驶证是政府积极回应社会需求,提高便民程度的有效举措,充分便利了群众的办事出行;也是政府适应信息化、电子化发展态势,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的正确举措,展现了为民服务的决心。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做好服务的精准化,在立法上及时将电子驾驶证的法律效率写入法律,减少执法、审判等环节的适用障碍;在观念上适度强调电子驾驶证的有效性,把举措办到实处;在技术上进一步扩充平台承载访问能力,完善人像AI识别功能,优化申领及交互操作,完善隐私保护程度,提升群众使用电子驾驶证的体验。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即使是不起眼的方面,我们也应及时考虑,全面考虑,为群众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承诺。同时,我们要建设好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就要充分响应党和国家的安排,深化“放管服”改革,广泛探索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重构政府服务与管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我们要继续推行其他交管便利措施,积极探索行驶证电子化等新思路,更好的让人民群众享受便利,推动政府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稿源:荆楚网

作者:唐心宇(武汉江夏)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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