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评论 > 东湖观点

【楚天评】东湖评论:“共同缔造”应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9日08:31 来源: 荆楚网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省内外的实践充分证明,“共同缔造”是一把有效解决群众内生动力不足、基层党组织弱化等难题的“金钥匙”,是新时代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具有强大生命力、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共同缔造”的根子在人民群众,实质是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其核心在“共同”,难点也在“共同”,关键就在于始终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让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变“你和我”为“我们”。

发动群众由“置身事外”到“参与其中”。群众是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受益者和使用者,是共同缔造的主体,是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基石所在。要在规划阶段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建设阶段邀请群众参与和互动,在使用阶段收集群众评价和反馈,在运行阶段提供群众服务和便利,拓宽政府与群众交流的通道、搭建群众相互沟通的平台,扩大群众参与领域和范围,让群众有说话的地方、有说话的机会,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参与,汇聚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实现群众的事由群众做主。

组织群众由“参与其中”到“用尽其能”。理解是连接干部与群众之间最好的介质,当理解产生了偏差,便会产生“群众干,干部看”,党员干部不理解、不支持、不作为,或是“干部干、群众看”,群众不配合、不接受、不回应,“干部认为”与“群众想要”脱钩,最终做的不过是“无用功”。与群众想在一起才能干在一起,干在一起才能同向同力。干部首先是群众,其次才是服务者、组织者,就是要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理解群众需要、支持群众诉求,变“要我干”为“我要干”,群策群力汇聚各方面力量,实现群众的事由群众来干。

依靠群众由“用尽其能”到“齐抓共管”。群众出资出力、投工投劳,是发展成果的验收者,也是建设效果的评价员。社会治理重在“社会”,干部要站在群众角度去管理,群众对干部作为进行监督评价,充分发挥党领导下的各类群众组织作用,用好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党员乡贤联盟等各类自治组织,健全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各类议事机构,让普通党员、乡贤能人和普通群众都能够参与其中,群众的事群众议、群众的意见群众定,让每个群众在组织中找到位置、发挥作用、有话语权,实现群众的事由群众来管。

惠及群众由“齐抓共管”到“共享其成”。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没有止境,党和政府对改善民生的追求也没有止境。从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市容市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到房前屋后人居环境干净整洁,让群众身影出现在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群众力量应用在推动发展的各个阶段,一个个群众期盼的建设如火如荼进行,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将不断提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的热情也将不断高涨,方向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共同缔造”带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步满足,同心同向同行实现发展成果由群众共同享有。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宛林(武汉江夏区)

责编:王舒娴

【纠错】编辑:伍佳佳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