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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规范网络直播需打好“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23:22 来源: 荆楚网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度普及,数字经济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网络直播发展地风生水起、如火如荼,一批又一批人加入到这个群体中来,通过吸纳大批粉丝,在直播带货的路上赚得盆满钵满。然而,有部分主播受利益驱使,罔顾法律,必须要通过综合施策来解决此类问题。

电商直播之所以容易隐匿其收入从而偷税逃税,有多重根源。其一,主播本人拥有淘宝店主、模特等多重身份,其关联其他行业部门较复杂,容易将其直播带货收入改变成其他性质收入;其次,直播销售额及资金模式较隐蔽,通常不对外公开,只有主播及商家自己知道,容易伪造销售收入;再者,直播关联主体较多较复杂,主播、商家、平台等多头主体利益分配不明晰,造成直播收入在征税方面困难重重。

偷逃税是对法律的蔑视,会损害法律权威性,破坏税收公平原则,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网络主播大多拥有大批粉丝,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好的风气导向,特别影响未成年人的价值观。若持续放任直播偷税漏税不管,所衍生的逃税黑洞将吸引更多的人铤而走险,造成电商行业的投机化,加剧市场的不公平性,阻碍行业的良性发展。

好在事物发展具有两面性,互联网的发展虽然带来了很多弊端,但也促进了大数据技术在税收领域的运用越发广泛,企业和个人采取各种方式隐匿、改变收入偷逃税款也变得越来越困难。税务部门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加大了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征管力度,将各种容易被隐形、被忽视的灰色税收置于“天眼”监管之下,直播灰色收入不再隐形,有利于电商直播行业良性长远发展。但是,在此基础上,数据库还应该与征信、诚信体系等互通起来,将多次偷逃税的直播企业和个人加入黑名单,形成对企业和个人的道德约束,倒逼直播行业良性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公正法治。

电商直播并非法外之地,监管的这只手应该握的更牢,用法律和技术控制企业和个人的红线,只有在法治监管的阳光下运行,网络直播才能走得长远,走得踏实。

稿源:荆楚网

作者:席梦乔(宜昌枝江)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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