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评论 > 东湖观点

东湖评论:出门吃饭,消费者勿以权小而不维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2日16:09 来源: 荆楚网

点餐时无人告知餐具要另外收费,结账时才发现原来天下也没有免费的碗筷,这是很多人外出就餐时遇到过的问题。餐饮行业中的种种隐形消费、捆绑消费、变相或强行搭售,总是层出不穷又令人防不胜防。(3月22日 央视网)

餐具的钱虽是小钱,但破坏了消费体验,积少成多也是笔不小的开支;而引导消费者进行隐形消费,已经踩了法律法规的红线,就更是不容回避的大事了。消费者到店用餐,要花钱买碗筷似乎成了一种“潜规则”,商家乐得借此“共识”来逃避承担其必须免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的义务;甚至还“揩油”消费者,再额外赚上一笔茶水钱、酱料钱、开瓶钱等等。违规收取餐具费等费用,折射的是商家利用消费者“出来消费就大方点”、“吃个饭不愿多生事”的心理,无声无息占消费者的便宜。

事实上,餐具收费违规已是老生常谈。早在去年六月,南京一餐厅就因在未告知消费者餐具收费的情况下违规收取了2元餐具费,而被根据相关规定处以罚款9000元,收两元、罚九千,惩治力度之重可见一斑。然而,这一现象并未得到根治,仍反反复复发生,问题在于社会各方还没有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刹住这股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歪风。

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良好秩序这件事上,监管部门要杜绝“见怪不怪”,多一些“小题大做”、“杀鸡儆猴”。监管部门必须对商家三令五申,平时多加抽查;消费者投诉时要迅速反应,铁腕“亮剑”,依法惩处违法商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唯有将那些挣了“亏心钱”的商家一举戳痛,才能让他们得到深刻的教训,不敢再犯,才能让某些或有同样行为、或处于观望之中的同行及时改正,看清什么事不能做。

商家要少一些侥幸心理,多一些经营自觉。商家提供有偿商品和服务时收取一定费用无可置喙,但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必须承担,基本的免费服务不可抹去,提前告知是应当的责任。开门做生意,欺客是大忌,这种行为不但涉及违法违规,也会导致回头客流失。总会有消费者对商家的“小家子气”生出反感,印象一旦不好,味道再好消费者也不愿二次光顾。而碰到拒绝忍气吞声的客人时,商家更要付出不小的代价,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实在不是可取之道。

同时,消费者也要少一些“睁只眼闭只眼”,多一些“斤斤计较”。商家若不提前告知餐具收费,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若强制消费者为餐具付费,则侵犯消费者的公平消费权。自己的权益受损时,该较真就较真,不必太“大度”,不能一味“惯着”那些得寸进尺的商家。商品社会,人人都是消费者,对待消费中的“灰色”潜规则,你我的默认即是纵容,纵容就会滋生乱象,长此以往只会伤害更多包括自己在内的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破坏消费中应有的正常秩序和良好氛围。

对待2元钱的餐具费,监管部门要有所警觉,商家不要打不该打的小算盘,消费者勿以权小而不维,据理力争是为自己,更是为大家。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瑞琳(重庆大学)

责编:丁楚风

【责任编辑:丁楚风】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