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定地震灾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让人不禁感叹在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面前,人类是如此渺若沧海一粟。可纵然如此,我们仍旧相信“人定胜天”。在感叹此次灾难无情的同时,平民英雄甘宇的事迹不仅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奇迹,也感动于奇迹背后一个个平凡英雄的善意接力。地震发生后,作为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湾东水电站职工的甘宇和罗永没有选择第一时间逃生,而是毅然冲上大坝拉闸泄洪,避免了河水漫过大坝冲毁下游村庄,然而他们却因此被困山野。甘宇失联后,政府和社会协同展开救援,无数人勇毅前行,冒着余震、泥石流,走过断道、峭崖,从未放弃营救。普通人的善意表达和爱心传递,与甘宇的坚持和坚守不约而同。最终,在不懈努力下,失联17天的甘宇终于被当地村民于海拔2000多米的山林中找到并成功获救,他们共同创造了这场生命救援的奇迹。
孟子曾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地动山摇中,人的本能是逃生,甘宇和罗永却一同选择排险救人,在面对生死的道义抉择时,果断选择舍小为大。在面对震后各种潜在的危险时,社会各界义无反顾伸出援手,全力拯救甘宇和罗永,如此感人至深的“双向奔赴”充分彰显了在突发灾难面前中国人风雨同舟、共克时艰的伟大民族精神。当我们惊喜于此事件中所散发的人性光辉的同时,也应充分认识到小我于大我之间共生共进,有机统一的内在关联。“小我与大我”是价值取向、价值实现以及价值评价的关键议题,要在个体将小我融入社会大我、大家关爱小家、个体奉献社会、社会保护个体中,实现个体价值同社会价值的深度契合。
自我价值是人的价值重要内容。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求是有层次性的,首先要满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等可称之为缺陷需求的基本层次需求;当基本需求满足之后,会去满足可称之为增长需求的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层次需求。自我价值实现往往表现为一个人通过劳动实践、能力运用来追求物质及精神生活的充裕,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得到社会认可。显然,自我价值的实现离不开劳动创造、潜能发挥与社会融入,需要持之以恒,不懈努力。个体必须将自我融入社会,小我融入大我。每个人都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脱离社会关系而独立存在,任何孤芳自赏的个人只会使自身囿于黯淡无光的狭小天地。
只有将个人融入社会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个人在价值取向中需要保持“小我”姿态,树立“大我”情怀。这或许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但往往呈现于瞬间的选择。需要注意的是,事物发展中似乎是瞬间偶然起了主导作用,但实际上往往是常态必然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正如甘宇和罗永在面对生死考验之际,不假思索的做出选择,完全不计个人安危,这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若没有对自身价值实现选择的清醒认识,便不会有这一瞬间的大义选择。正是有了将小我融入大我的价值理念,才使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和谐,人的全面发展得到充分展现。
在个人将自我价值实现融入社会价值实现的同时,社会“大家”也正向回应着个人“小家”。当甘宇失联后,政府及社会各界迅速行动起来,冒着震后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不抛弃不放弃,最终成功营救了他。在这个社会保护个体的过程中,人们基于对甘宇和罗永将个人价值融入社会价值的认同而做出了与他们那一瞬间曾经完全相同的选择。社会和谐的关键是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当每个个体以热忱拥抱社会融入社会、社会以温暖怀抱个体护佑个体成为自觉自主选择的常态时,小我同大我的双向良性互动则必然形成,团结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良好社会发展格局必定呈现。
历史上从来没有所谓抽象的个体人存在,只有具体的社会人存在。社会人是兼具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体,是作为“小我”以及“大我”中的“小我”而存在。“小我”的成长以“大我”的护佑为前提,“大我”的强大以“小我”的发展为基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征程中,“大我”与“小我”以及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必将在自我价值实现与社会价值认同、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生活幸福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旋律中绽放出绚丽之花。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浩然(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指导老师:梁伟军(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责编: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