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不仅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更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打下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用良好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事业发展需要良好的制度保障。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就高举起“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鲜明宣示了救国救民、争取人权的主张。百余年来,我们党都牢牢把握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推动形成了保障人权发展的制度机制,让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进入新时代,更需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通过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实现“有制可依”,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以协商民主的全面发展推动取得新成绩。当前,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做好人权工作意义重大。既注重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与此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以协商民主的全面发展带动人权保障事业大发展,通过协商民主这一广泛性活动,将更广大的人们聚集到干事创业队伍中来,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为阔步新征程凝聚磅礴力量。
抓好发展基层民主这一基础性工程。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项事务,主要发生在基层。发展基层民主,就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一方面持续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策工作全过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基层协商的价值。另一方面,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对职工群众关心关切的各个治理事项,充分尊重各方意见建议,并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让协商成果真正落地。
时代在发展,人权在进步,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奋力谱写新篇章。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康(武汉江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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