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其意义不仅在于增加一个特殊节日,更是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推动谱写法治中国的恢宏篇章。
法治根本,坚决捍卫法治权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各项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可以说,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在捍卫法治权威的同时,支持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踏上新起点,我们要更加重视宪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国之重器,夯实国家发展根基。宪法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人民的幸福和安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正逢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开启新征程,恰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重要论述10周年,意义尤为凸显。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通过大力宣传宪法,形成坚决维护和实施宪法的良好氛围,以法治保障各项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从而赢得主动。
民之护符,守护群众满满的幸福。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尊严、规范公权力的行使,是宪法的使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等,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各项权利。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让宪法思维内化于公职人员心中。与此同时,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宪法,是江山社稷的规划蓝图,是执政基础的源头活水,是建功立业的坚实依据。奋进新征程,更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康(武汉江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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