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 在历年全国两会上,未成年人保护问题都备受瞩目。去年,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张国新提议通过立法来规范未成年人文身行为,引发舆论热议。且不论议题本身的争议,这一话题成为两会探讨的问题之一即代表着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从狭义刑事法转为综合性的司法法的趋势,从构建整体框架到关注具体方面的转向,体现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看似冰冷的司法体系内透露出深切的人文关怀。
我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这句话蕴含着未成年人的重要性。一方面,少年儿童时期是一个人成长发展最为重要的阶段;另一方面,少年儿童群体与国家民族的未来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强调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这朵“花”开得鲜艳精彩,个人与国家才能不断发展。但“花”也是娇弱的,因此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便显得尤为重要。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完善,到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再到集中部署开展“团圆行动”“护校安园”“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中国已经构建起一套相对完备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祖国的花朵们”撑起了一把坚实的保护伞。下一步,如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细?从法治的细节着眼正当其时、大有必要。这也正是诸如文身、医美等具体问题开始被频繁提及的原因所在。
2020年我国第三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网络保护”专章的设立。随着我们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无论在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的生活中都占据着愈发重要的地位。长远来看,网络空间作为学校、家庭等现实世界的延伸,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打造一片网络净土势在必行。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需要与时俱进,对网络时代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更彰显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
2021年印发的《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目标——“到2025年,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到2035年,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个动态完善的过程,为了达成目标,必须将目光放在细微处,继续查缺补漏,努力顾及未成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政策、法律更具人情味。真正保护好、发展好祖国的下一代,我们才能守护好民族的希望。
稿源:荆楚网
作者:颜炜(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指导教师:冯渊源
责编:丁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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