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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以有力有效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14:04 来源: 荆楚网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大部署。日前,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开展专项整治、保障乡村振兴作出部署。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落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任务和要求已明确,关键是要执行到位、见到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乡村振兴这个“国之大者”,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保持严的力度,真正让监督下沉落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责监督机关,监督护航乡村振兴,首先应立足职能职责,做好“监督的再监督”。要把握监督职能职责定位,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责任、作风、腐败问题,既要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又不能大包大揽,越俎代庖。而是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切实担当起政策落实、项目推进监管责任。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相比,既有延续,但在政策要求、工作重点等方面又有所不同,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任务更艰巨。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确定的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发力点,聚焦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紧盯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等,加强跟进进度、全程监督、精准监督,着力纠治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

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要加强监督检查,更要动真碰硬、强化执纪问责,把督促问题整改贯穿监督检查全过程。一方面,要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织密统筹联动监督网,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派驻(出)监督重点,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整合监督力量,扎实开展明察暗访、联动监督、交叉监督、提级监督,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奶酪”的黑手,坚决惩治乡村振兴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蝇贪”。另一方面,要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既要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更要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力行力改、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

乡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基层党组织是带领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主心骨”。因此,要把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深化整治“村霸”,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护航乡村振兴,让监督下沉落地是关键。因此,专项整治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方面,要强化“大数据+监督”。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加大线索存量处置力度,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另一方面,要发扬“大脚板”作风。既要坚决杜绝通过电话、微信群等“远程监督”,也要坚决杜绝“车上随性转一转”“屋场随便看一看”“门口随意站一站”等“只进村不入户”倾向,深入群众家中、田间地头,和群众面对面,在“闲聊”中摸排问题线索,在“怨言”中发现真问题,推动解决“急难愁盼”。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准监督切入点、提高监督精准性、增强监督实效性,定能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广大农民定能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佘承家(宜昌远安)

责编:郭蕾

【责任编辑: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