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连续20年聚焦“三农”,明确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意见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一号文件的第七部分,专门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进行了详细部署,为各地推进乡村建设提供了指南,指明了方向。
浙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发源地、样本地。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学习浙江经验,效仿浙江做法,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竞相打造美丽乡村试点,掀起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潮,全国5万多个风格迥异的美丽乡村如雨后春笋、如百花齐放,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也在一波接一波的建设中得到极大的改善,农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了美丽乡村建设带来的福利。
从各地在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来看,无外乎都在强调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挖掘特色、产业支撑等等多个方面,围绕将农村建设好、打造好、有看点,各地集中财力打造景区的有之、兴建亭台楼阁的有之、让农民拆旧屋住新房的也有之。不少地方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观摩评比、晾晒成果,虽然说经验百出,方法各异,但美丽乡村究竟应该怎么建,我们往往站在了旁观者的角度在审视和对待这个问题。结合实践,美丽乡村建设必须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核心是围绕农民群众的需求而建。
提到美丽乡村,农民朋友首先想要的是一个生活舒适、宜居宜业的地方。什么样的环境才算舒适宜居呢?在农民群众眼里,自家门口有绿树、池塘、荷花,村子里有小桥、流水、人家,家家户户粉墙、黛瓦、篱笆,房前屋后有蔬菜、瓜果和鸡鸭,这样的环境才是比较宜居舒适的。我们的美丽乡村建设,除了补齐农村公共设施短板,让农民群众享受和城市一样的便利外,更应该按照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来搞建设,还农民群众一个宜居舒适的生活空间。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除了持续改善农村风貌和人居环境外,还应关注农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动员农民参与,结合当前全省上下深入推进的共同缔造活动,无论在规划设计,还是项目实施、后期管护等各个环节,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建设家园的热情、凝聚广大农民群众的智慧,从而提升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同时,还应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转换思路,把公共文化供给与农民群众文化需求更好地对接起来,大力支持农民传承优秀乡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在乡村继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活动,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重塑和谐共生、和而不同、和睦相处的乡村文化内核及精神风貌,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张晶晶(荆门钟祥市委网信办 )
责编: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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