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出台,在修订上个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资产管理和预算指标核算两种业务流程及规则,进一步推动财政管理数字化转型。此前,财政部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1.0)》,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财政业务流程及规则做出明确规定。
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在分级财政制度下,各级财政管理规则“各自搭台、分头唱戏”,部分地区管理水平相对落后。规范出台后,全国的财政业务都在统一模式下进行,严格遵循“先有项目再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的原则,实现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财政资金顺向可控、逆向可溯,使财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和透明。规范在约束业务办理的同时,还引入了预算执行全过程监控的理念,对偏离预算的支出和资金违规使用制定规则进行预警和拦截。
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减轻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工作量。规范将以前手工录入的部分业务改为系统生成的方式,通过业务规则在系统中根据单位的支付数据生成单位会计核算数据,根据单位会计核算数据生成部门决算和财报数据,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再为手工统计、录入数据发愁,避免了人工差错。规范中“一数一源”的要求也减少了同一个数据在不同业务中重复录入的工作量,只需要在数据产生的源头录入一次,其他后续环节的业务都可以直接使用。
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促进财政数据标准化发展。规范列出了财政业务各环节所涉及的业务要素,对要素名称、类型、长度、值域做了严格定义。“书同文、车同轨”的标准化措施有利于全国财政业务数据的汇总、共享和分析,减少了数据冗余和重复,提高了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有助于政府掌握宏观经济情况。
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是手段,转型是结果。数字化转型要想成功,需要在意识、组织、方法、文化、模式等方面进行转变。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促进了财政管理的意识转型、业务模式转型、数据标准化转型,它从数字化层面对财政业务做出了重大探索。随着规范的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财政管理也必将向数字化转型继续迈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谦(湖北武汉)
责编: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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