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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以“四点”促“四力”提高社区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14:15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近几年来,我国社区治理在基层治理中展现出来的向心力、感召力、战斗力令人动容。基层治理现代化要围绕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一特质,创新思路、标本兼治、统筹发力,稳扎稳打走好社区治理“最后一公里”。

找准“共治”这一切入点,推动共同治理,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坚持党建引领,把提升组织和突出政治功能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建强组织、建好队伍,真正让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坚持群策群力,以基层党组织为轴心,充分调动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联合企业、社会组织、专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搭建服务平台,统筹各方力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坚持联防联控,以网格化为基础,依托大数据平台,借助互联网技术,整合各“条块”力量,构建联防联控体系,推动社会治理的“横向到底”和“纵向到边”,从而充分发挥基层共治的强大优势。

抓牢“法治”这一关键点,优化法治环境,保持基层治理定力。“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令制度是国家运行的基础。在社区治理中,一些社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欠缺,存在“一刀切”思维。因此,对于基层治理中的“敏感地带”“薄弱环节”,需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对于一些新领域、新事物,要加快调研论证脚步,出台制度规范。只有通过配齐配强基层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法能力,才能使其在基层治理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真正成为法治利器的“化身”。我们也可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使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理念,让法治观念和法律权威“飞入寻常百姓家”。

用好“德治”这一根本点,深化思想浸润,增强基层治理动力。“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道德作为精神世界中的规范和约束,是一种功效更大、影响更深、适用更强的力量。加强社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必须坚持把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制定准则规范、强化问责处罚,坚决整治不良作风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在基层治理中“横行肆虐”。通过深入挖掘传统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其在分辨是非、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党员干部工作上应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先锋作用和道德模范作用,通过好人好事,挖掘典型、推广典型,形成强大的感召力和带动力,提高基层“韧性治理”。

撬动“机制”这一发力点,加强基层权重,凸显基层治理效力。按照“事权匹配”“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赋予社区相应的审批、服务、管理等权限,建立统一规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让基层有权办事。改变“文山会海”的不良作风,破除“凡事留痕”的标准,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杜绝“过于严厉”的问责,严防“责任下交”的现象,让基层干部轻松上阵、脱虚就实。树立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选人用人导向,畅通基层社区干部晋升空间,加大对社区干部的关心爱护,形成重基层、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让基层社区真正成为广大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的好地方。

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归根结底还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活力与秩序中寻求平衡、统筹推进。唯此,方能荡起基层治理的“一江春水”,完成改革“硬任务”,凸显国家“软实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雍紫君(武汉经开区)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杨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