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条例》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领域治理体系,是健全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未成年群体,面对着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和网络现象,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规定来筑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围墙,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互联网在未成年群体中的普及,给未成年群体带来了信息,知识获取的便利,丰富了未成年群体的生活,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互联网本身蕴含的信息十分丰富,未成年人缺少自律与辨别的能力,往往会产生一些网络安全的问题,比如隐私泄漏、沉迷网络游戏等。《条例》规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应当具有有效识别违法信息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便于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等功能。
《条例》的公布是我们国家关注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体现。未成年人的思想还处在发育时期,仅凭他们自己是很难分辨网络上的信息是真是假,对网络这个工具也不能进行合理的利用。当前,不少应用软件都设置了未成年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浏览内容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进行规范。《条例》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和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专区等网络技术、产品、服务,加强网络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素质。
构建一个良好的网络空间,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对网络内容进行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网络素质的培养,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条例》着重把网络素养促进放在了内容前列,不仅要重视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的教育,而且鼓励家长参与进来加强网络素养,为未成年人树立良好榜样。《条例》提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希望未来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信息内容的建设,防止危害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传播,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吴澳(武汉江夏区)
责编: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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