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4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将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等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并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的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网络素养教育,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培养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
此条法律规定为学校合理规范未成年人在校使用智能终端产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支撑,从法律层面解决了学校对未成年人在校期间携带使用智能终端产品能不能管的问题,让学校在管理上更有底气和勇气,这对学校管理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此条法律规定在赋予学校管理权利的同时,更明确了学校管好的义务。对未成年人在校期间携带使用智能终端产品问题,此条规定并不是明令禁止,而是依法规范管理。因此,学校必须深刻理解此条法律背后的立法目的,避免从方便管理的角度一刀切实行禁止携带使用。
如何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人在校期间携带使用智能终端产品对学校管理服务来说是一项新挑战。一方面未成年学生自律自控能力差,不能合理控制智能终端产品使用时间、方式和内容。另一方面学校面临师资欠缺、教学任务繁重、管理难度大、管理规范欠缺等现实问题。仅靠学校一方实施规范管理效果肯定有限,这需要教育管理部门发挥行业管理服务部门的优势,以系统性思维在充分调研家长、学生、学校等相关方的基础上,对携带设备类型、使用时间、使用内容等方面出台一个相对统一的指导性意见,标出红线和底线,在此基础上学校予以细化落实。从而避免因地区间、校际间的差异导致产生争议纠纷。
教育的本质在于引导,对于未成年人在校携带使用智能终端产品,学校必须清楚自身所肩负的引导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职责。在当前这一新兴领域敢于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稳步探索规范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的路径和方法。针对不同阶段的未成年人,探索实施不同形式、内容、方式的网络素养培养模式,把学校网络素养教育主阵地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在网络使用时间、形式、信息获取方式、网络安全意识等方面探索出一条科学的道路,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切实让网络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助推器而非绊脚石。
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养对学校来说是一个新的教育课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面对、深入推进,以适应当前信息化时代的教育需求。网络不是洪水猛兽,只要引导得当,一样能发挥正向作用,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帮手。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周清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责编:丁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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