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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青少年画好同心圆⑫】东湖评论:家长要做好孩子用网的“守门人”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16:27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近日,国务院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在第二章网络素养促进、第四章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第五章网络沉迷防治中均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出明确规定,从法律层面强调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第一责任,这也体现了家庭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重要性。

“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堡垒。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法律是一种客观存在,守法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本领,而是后天习得的行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首先要加强学法意识、家庭教育意识,也有责任、有义务对孩子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保护意识和能力,严守法律的底线。

父母是孩子的镜子,父母的网络行为对未成年人有言传身教的作用。现实生活中,大多父母一边管控着孩子的上网行为,一边在孩子面前分秒必争的刷着手机、玩着手游,并没有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面对孩子,父母怎么做比怎么说具有更强的影响力。  如果不从父母改变做起,孩子往往难以养成良好的习惯。在使用网络上,父母应该以身作则,避免“双重标准”,做好孩子的榜样。在家庭教育中,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和谐的家庭氛围,父母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角色定位进行差异化教育,共同帮助孩子提升网络素养。对于低年龄段的孩子,在刚开始接触网络时,给孩子立好规矩、养成习惯,从小种下健康、向上的种子。

家庭是联动学校、社会的轴心。《条例》的最大亮点是提出“社会共治”模式,更需要家庭的支持、配合和参与。

各相关部门应该搭建有效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引导家庭与学校、社会共同画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推动《条例》得到更好落实。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基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既是家事,也是国事。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宋杰(中共宜都市委宣传部)

责编:廖逢倩

【责任编辑: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