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现如今互联网飞速发展,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更是与网络息息相关。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其中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网络为未成年人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能帮他们更好学习知识、开阔眼界。与此同时,网络也给未成年人保护带来一些隐患。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荒废学业、被电信诈骗的新闻时有发生,更凸显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性。
坚持社会共治,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护墙”。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强化监护人网络素养教育责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未成年人行使相关权利;规定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条例》坚持以社会协同共治为方略,明确了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责任义务。只有凝聚各方力量,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大格局,才能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护墙”。
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守门员”。《条例》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增强了制度针对性。加大网络执法力度,重拳治理网络欺凌、诱导网络沉迷等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行为。深化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持续深入开展“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护苗”等专项行动,压紧压实平台责任,大力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健全完善网络欺凌防治机制,强化对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当事人保护。积极推动网络领域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通过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情况通报等多种方式,推动各平台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网络环境。
坚持协同推进,成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宣传员”。创新网络普法形式,综合运用多种网络传播手段,深入开展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组织专业宣讲队伍深入学校、社区、家庭、少年儿童开展网络普法,打造特色品牌活动,拓展宣传广度深度,持续提升网络普法社会影响力。坚持将未成年人作为网络普法教育工作重点,强化互联网从业人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规制度教育培训,提升全社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卓(宜昌夷陵)
责编:丁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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