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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念好法治的“紧箍咒”,管住电信网络诈骗的“七十二变”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12:00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成为刑事犯罪的主流形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群众趋利避害、轻信他人巧语的心理,频繁变换“七十二变”式诈骗套路,让普通群众猝不及防,屡屡中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和社会和谐稳定。真可所谓,天下百姓苦电信网络诈骗久也。如何念好法治的“紧箍咒”,管住电信网络诈骗的“七十二变”迫在眉睫。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随着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接、AI技术、5G通信等为代表的新兴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在给人们工作、生活、学习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潜在的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现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诈骗低成本、非接触、隐蔽性强等特点,通过网络通信、互联网、移动支付等环节实施诈骗,已经形成一整套黑色完整的产业链条。电信网络诈骗监管涉及多个行业和主管部门,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互联网运营商等行业领域行业监管源头治理责任,司法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政府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综合治理责任。如何破解“九龙治水而水不治”困局,迫切需要整合网络安全法、反洗钱法以及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电信网络诈骗进行专项立法。可喜的是,2022年12年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针对特定具体犯罪领域进行深入打击治理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是应对信息网络犯罪、探索数字安全治理的一部新兴领域立法,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尤其是今年以来,针对社会舆论焦点的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开展多轮次打击,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造成财产损失数同比下降。如中缅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向我国方遣返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3.1万名,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将近70万起,严重打击了境内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之的嚣张气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不是权宜之计,而是要坚持用重典治乱,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要坚持久久为功之策,始终坚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全链条、全方位、无死角,必须斩草除根、除恶务尽,从源头上净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之死灰复燃。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康德曾说过,“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仰望终生: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由于电信网络诈骗是典型的“非接触性犯罪”,没有时间、地域、对象限制,犯罪成本低,有的犯罪分子甚至叫嚣称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比贩毒小,而收益比贩毒大,不惜铤而走险,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逃不脱锒铛入狱的结局,悔恨终身。作为普通公民,守法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自律,应该发自内心的敬畏法律,不做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身体力行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们的目标,就是天下无诈。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我们相信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纵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有“七十二变”,终究逃不脱法治“紧箍咒”的威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任朝阳(武汉东西湖区)

责编:郭蕾

【责任编辑: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