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认真遵照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就《条例》修订和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解读,为更好更迅速地推行提供了切实遵循。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员只有对法纪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每名党员干部要对新修订的《条例》做到学思用贯通,切实达到知信行合一。
以“读书须尽苦功夫”的劲头“真学”,掌握《条例》基本内涵。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先后进行了3次修订《条例》,尤其是经此次修改,共3编11章158条,较之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变化不可谓不大。同时也释放出了强烈信号,全面从严治党呈愈来愈严之势。进入新时代新阶段,形势发展很快,对贯彻纪律要求也要与时俱进,比如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写对“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这是以前所没有提及的。党员同志们在学习《条例》时,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可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式学习,要逐字逐句学原文,须认认真真下一番苦功夫,尤以悉心研读新增修改部分,切实掌握基本内涵。
以“世事洞明皆学问”的姿态“善思”,厘清《条例》精髓要义。应该来讲,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难看出,《条例》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间存在着理论、实践逻辑关系,是思想、精神得到坚定正确贯彻执行的坚强纪律保障,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强纪律保障。党员干部要跳出惯性思维,与时俱进,开动脑筋,洞悉变化,主动应变适变,做到因时而变、随事而制,真正厘清《条例》精髓要义。
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韧劲“笃行”,践行《条例》治理精神。据称,党的十八大至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64.8余万件,立案审查中管干部553人,处分厅局级干部2.5万多人,县处级干部18.2万多人。如此多党员领导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教训不谓之不深刻。纵观干部出事,不是不懂法纪,也不是没参加警示教育,而是缺乏对党的敬畏、对人民的敬畏、对法纪的敬畏。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全体共产党员要务必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守得住节操。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严肃态度,筑牢纪律“防火墙”,念好守纪“紧箍咒”,不碰法纪“高压线”。
“德比于上,欲比于下。”新时代,党员干部要躬身践行铁纪,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常养浩然正气,建功新时代。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徐勇(武汉江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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