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呼吁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越来越多。近日,“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相关消息引发关注与热议。2015年,严重的雾霾和大气污染的问题,让人们对禁燃烟花爆竹达成共识,一些地方陆续出台了“禁燃令”。随着人民群众希望感受过年、过节热闹气氛呼声愈发热烈,烟花爆竹“禁”还是“放”的问题再次引发热议。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具有悠久传统的民俗,“爆竹声中一岁除”更是人们对过年的最大感触。不少网友对燃放烟花爆竹持支持态度,“以前除夕夜热闹得很,现在倒是安静,可也没年味儿了”“又不是天天燃放,就过年乐呵乐呵”“应该适度放开烟花燃放禁令,这既是大家的呼声也符合我国的传统”。从保护优秀传统文化或者民俗文化的角度来讲,禁燃确是一种隐性的文化损失。
去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有些地方性法规中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提出审查建议,认为这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地方需依法修改禁燃令。当然这一建议的提出并不代表全面放开,而是说“一刀切”地“禁燃”,不符合社情民意,也与上位法规定相冲突,同时由于过分严苛,可操作性也较低。不应该为了防止问题、隐患一禁了之,不如想想怎样在保证安全、减轻污染的同时传承传统、便利居民,这才是为群众着想的题中之义。建议分区域、分时段燃放,允许人民群众享受传统文化,让“年味”回归。
虽然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松绑。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取消全面“禁燃”的下一步,应是更加精细合理地规划“限燃”,要根据当地的空气质量、人口密度、风俗习惯,因地制宜,灵活施策,既不能对网络民意充耳不闻,也不能让网络民意代替了所有的现实民意。在充分了解当地民众心声的前提下,找到欢乐过节和安全过节之间的平衡点。
中国人辛劳了一年,应该享受过年的喜悦,应该有仰望绚烂烟花的权利。拒绝“一刀切”,通过细致的规定引导人们科学适度燃放烟花爆竹,让群众过一个既有“年味”又平安祥和的春节才是应有之义。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付先格(宜昌市夷陵区)
责编:丁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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