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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流量绝非护身符,网红越红越要守法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13:32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河北石家庄机场一男子因不满由天气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航班延误,不仅“高调”亮出网红身份,还对着机场工作人员“开炮”。一句“我是网红,我师弟是‘垫底辣孩’,他粉丝1000多万,我粉丝280万,我要求航空公司给予我特殊照顾。”事后还在社交媒体发布维权视频,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迷之操作不禁叫人“莫名其妙”、贻笑大方。

无独有偶,借着短视频、直播的“东风”,“网红”这一新兴群体开始“活跃”在公众面前,其中不乏一些“显眼包”。此前屡屡有所谓的“美食博主”打着探店旗号要求吃霸王餐;杭州网红遛狗不牵绳并将孕妇殴打致先兆早产;打造虚假人设“收割”中年妇女的“秀才”等这一系列所谓的“网红”,随着人气流量的汇集,虚荣心开始极度膨胀,甚至脱离了人民群众,自认为高高在上、不可一世。他们不但否定仁爱孝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等传统美德,甚至传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特权思想”等一系列错误、负面的三观。

“人气”不是“傲气”,“网红”也没有“特权”。自以为“人气”傍身便要求“特殊待遇”,做事肆无忌惮,屡屡作出突破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的行为。要清楚如果放任这类“乱象”的蔓延,必将荼毒粉丝,尤其是青少年粉丝的三观和思想品德。一旦这种“乱象”被青少年粉丝追求和复制,就会形成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困扰。

欲当网红,必先立德。在公众场合如此行事本身就有扰乱公众秩序之嫌,居高临下的口气更是叫人心生不悦,“网红”们要知道,首先“网红”的身份是粉丝、是社会大众给予的,其次单就“网红”这一身份而言,也仅仅是一份职业。粉丝的多少只能说明其作品质量好坏,绝非衡量是否享有“社会特权”的标准,两者之间不是约等号,更不是等号。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流量也绝非护身符。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网红”作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越“红”越要严守规矩和法律,越要积极引导粉丝遵纪守法,向善向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粉丝们也应擦亮眼睛、理性追星,增强甄别和抵制网络乱象的眼光和能力。相关媒体也要发挥“照妖镜”作用,通过媒体声讨这面镜子,曝光并揭批无良“网红”的丑态。平台管理、监管部门更要发挥好主体监管、部门震慑严惩的职能,加强整治、激浊扬清,共同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孙洪坤(宜昌市夷陵区)

责编:丁楚风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