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抓实抓好诉源治理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长阳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坚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凝心聚力抓前端、治未病,持续推进长阳平安稳定工作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以诉源治理之“优”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之“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信。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诉源治理是系统性、全局性工程,不是“法院一家的事”,一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形成合力。新时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涉及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关系更加复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支持社会治理中心建设,立足部门职能定位,大力发展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与各类调解组织的对接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解纷渠道,进一步降低解纷成本,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使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实现由解纷力量的“物理融合”到解纷效果的“化学反应”。
切实更新司法理念,把就案办案转化为能动司法。县人民法院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涵养“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持续深化多元化解。把诉调对接的“调”字再向前延伸。加强与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解纷力量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既“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院特邀调解等解纷力量,又“引进来”解纷资源参与诉讼案件化解。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加强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开展业务培训、制发指导案例等实现常态化业务指导,完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提升调解员调解水平和纠纷化解效果。发挥裁判指引功能。研析类案多发高发、大幅上升的原因并提出司法建议、报送党委信息,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治理预警,并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整体提升,努力让纠纷止于未发。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小支点”撬动基层治理大格局。下沉资源,“强”基层基础。通过资金、人员、案件下沉,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供有力保障。关口前移,“抓”源头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参与、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持续参与“无讼乡村(社区)”创建,强化走访摸排、源头管控,构建网格员(村干部)摸排、村(居)调解、民警调解、人民法庭兜底的立体化调解模式,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做实普法宣传,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氛围。多元一体,“优”诉讼服务。开启民事案件“双轨制”立案模式,开通“线上+线下”立案服务,对调解不成,当事人申请立案的案件,进行诉讼风险告知、诉讼保全提醒等,强化诉前引导和风险提示。着重判前释法、判中调解、判后答疑,将释法说理贯穿诉讼全过程,不断提升服判息诉率和群众满意度。建立直接执行机制,积极促进当庭履行,不能履行的,释明法律后果,全力督促生效案件主动履行。以立案阶段风险告知、审理阶段释法说理、法官带案下访等为着力点,促进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相互顺畅衔接,切实保障群众合法诉求。
主动适应数字化时代,促进“智慧法院”与“枫桥经验”的深度融合。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大力推动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网络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人民法院线上调解平台“总对总”“点对点”功能,不断完善“云端法庭”,开展线上调解,引导当事人线上立案、网上送达、线上调解,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办事一站式”“服务零距离”。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通过在线方式与辖区内村(社区)、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矛调中心等进行对接,建立村(社区)—乡镇—人民法庭三级分流化解路径,全流程在线开展风险预警、矛盾排查、民意沟通、就地化解、视频调解、立案审判等工作,法院及人民法庭通过视频等方式提供法律指导或者联合化解调解,实现小问题小矛盾实质化解在基层。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长阳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谋深做实诉源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使司法服务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杨五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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