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印发,引起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广泛热议。这次《条例》的修订,新增一章对巡察工作作出规定,首次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市、区、旗)党委巡察范围。村委会(居委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当前,基层治理面临诸多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只有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把“政治体检”贯穿到基层治理的各环节、全过程,全面推动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基层治理能力大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才能夯实社会治理根基,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开展基层巡察是把牢基层治理正确方向的有力保障。村(社区)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形象“代言人”,他们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办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和谐稳定。现实中,大部分基层干部都能尽心尽责,构筑了良好的执政根基,但不难排除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时,不切实际、敷衍塞责、打折扣、搞变通,严重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将巡察“利剑”一贯到底,直指村(社区)党组织,可进一步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树牢正确的人生观、是非观,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确保各项工作思路不乱、方向不偏,使基层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顺利推进。
开展基层巡察是提升基层规范化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面对新任务、新挑战,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存在不同程度的“本领恐慌”,在乡村振兴、共同缔造、环境治理等重难点工作上,出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窘境。延伸巡察“触角”,紧盯基层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可精准查找影响基层治理效能的“病根”所在,从而实施“靶向治疗”,为基层治理“开出良方”。同时,要加大巡察成果运用,针对巡察出的问题,要加强综合归纳、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开展基层巡察是优化基层政治环境的有效手段。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探照灯”作用,着力纠治基层党的领导虚化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坚决查处危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从而彻底清除影响基层治理的“毒瘤”,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优化基层政治生态。同时要放大巡察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基层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良好的基层治理生态环境。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根基。将巡察向基层延伸,打通基层治理“毛细血管”,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汇聚磅礴力量。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余娜(武汉经开区)
责编: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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