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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一托一幼系民心,一枝一叶总关情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3日11:08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人口高质量发展是“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必须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202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近年来,湖北省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育龄妇女“不想生、不愿生、不敢生”问题依然突出明显。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百年大业,托幼为基。0-6岁是核心人格的形成关键期,将学前教育服务向下延伸是为了更好实现现代化强国向下扎根的教育先行工程。如今我们欣喜地看到无论国家还是地方都有了托育扶持政策,支持幼儿园服务下沉,例如浙江“幼儿园托育部”、安徽“托育幼儿园”等。在生育成本过大、缺乏匹配托育服务的当下,将普及普惠教育体系向下延伸,既是回应“婴有所托”“幼有所育”的民生需求,也是从长远上化解“不想生、不敢生”的源头治理。基于此,我们呼吁有条件的幼儿园建立有序衔接的“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探索“托幼一体化”湖北样本,让孩子享受专业化、普惠性、职业化的高水平托育服务。

首先,出台系列“托幼一体化”扶持政策。2023年湖北出台针对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的优惠政策,由商水商电转为居民用水用电用气。2024年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创新之举——《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已进入立法程序,草案明确提出“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且实行普惠托育服务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同等享受普惠托育机构的运营补贴。”期待我省陆续出台“托幼一体化”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同时考虑给予做得好的试点园精神激励,例如挂牌奖励,授予“托幼一体化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形成湖北“托幼一体化”示范辐射效应,让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涌现一批批试点建设先锋者,助推湖北普惠性优质托育发展。

其二,理顺“托幼一体化”管理体制。由政府主导,政校企园联动发力,在目前0-3岁婴幼儿托育由卫健部门主管,3-6岁学前教育由教育部门主管的现状下,打破两部门间的壁垒,共同支持优质幼儿园向下拓展。考虑建立“医生+教师”多元培训共助体系,用专业的照护最大限度减少疾病对婴幼儿的危害,为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医育融合”共同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尽可能多地为群众提供普惠公平、高品质的托育服务,为人口素质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完善“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规定托育机构应合理配备保教人员“师幼比应不低于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 ”,因此大力培养托育人才已迫在眉睫。2021年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中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更名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202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强调国家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方面技术技能人才。由此,建议鼓励更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置婴幼儿教育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贯通托幼一体化师资培养;不断探索实施“高校+幼儿园”双主体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学、研、训、赛、创”五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在教学做合一中培养更加适应“托幼一体化”需求的专业人才。

一托一幼系民心,一枝一叶总关情。托幼服务不仅关系着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国家民族的未来。在“托幼一体化”湖北样本的探路中,让我们发挥政府作用、顺应群众期待、聚焦实际困难,共同以幼育延伸托育,“托”举希望  孕“育”未来,共画“托幼”同心圆!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袁芒(湖北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党委书记)

责编:沈素芬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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