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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评】东湖评论:营造安心消费环境,激发消费市场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10:11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启动湖北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聚焦湖北消费者的“维权年报”。数据显示,2023年,湖北省组织处理咨询投诉举报共计125.7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84亿元。亮眼的成绩单,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消费是拉动经济发展“三驾马车”之一,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只有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让消费这架“马车”跑得更快、更稳、更远。然而,随着文旅、文创、娱乐等沉浸式体验型新业态的出现,不少人在消费中或多或少遇到过消费“踩坑”、消费“陷阱”,譬如,“免费”听养生课、“免费”出游、“免费”体验按摩,荒诞的“卖惨坑老”,直播售假、以次充好等消费“陷阱”防不胜防……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清朗气正的消费环境,依然任重道远。

当事而立法,因时而制礼。消费,一头连着经济大局,一头系着民生冷暖,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安心消费,归根到底要靠法治,良法善治护航消费者权益,是激发消费市场新活力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国与时俱进,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法治建设力度,先后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并出台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法规,一个更加协调、相互衔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同时,不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撑腰”。

织密织牢共建共治“保护网”。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之一,也是市场经营主体义不容辞的责任,更需要消费者提高自身维权意识。政府监管部门要聚焦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消费纠纷维权机制,提升消费者投诉的便利度,加大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力度;各行业和市场经营者积极发挥自律作用,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诚信经营、规范营销,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断升级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广大消费者要主动规避消费陷阱,增强消费科学性、合理性,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

大数据赋能,让安心消费更有温度。利用大数据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层出不穷的消费欺诈行为,是保持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稳好经济“大盘”的关键之举。近年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利用大数据监测,主动将消费市场“云图”推送给企业,在警示企业的同时,倒逼经营主体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降低投诉数量,在提高企业信誉的同时,有力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如,2023年,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利用“12315智慧消保平台”分析研判消费风险,开展“铁拳”行动、稳价保质、监管护棉等专项行动,共办结案件63346件,案值10.43亿元,切实守护了消费安全底线,有效促进了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凝聚你我力量,加强消费维权。让我们共同改善消费条件,不断创新消费场景,营造安心消费环境,不断激发消费市场新活力,更好的释放消费潜力,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以和谐的消费关系赋能消费提质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消费动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宁宜潮(武汉市黄陂区“木兰墨客”网评团队)

责编:詹蔷

【责任编辑:刘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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