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英雄,社会的榜样。近日,湖北黄石市民勇救溺水母女事件引发热议。在他人遇到危险时,见义勇为的英雄模范挺身而出、慷慨赴险,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事,书写了可歌可泣的精神篇章,树立起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新时代新征程,需要榜样的力量、榜样的激励,要让见义勇为成为人民群众的道德准则、行为原则、自发选择。
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维护社会正义、传递社会正能量,是向善向上的主动力气,是当今社会迫切需要、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宝。要不断扩大见义勇为事业的群众参与,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匡扶正义理念,激发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要旗帜鲜明褒奖、宣传、宣讲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使大家自觉行动,着力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深厚氛围。
持续有效筑牢法治基石、增强制度保障。要消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坚决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民法典明确了救助人因见义勇为发生损失情形下的各自责任,当有侵权人承担责任时,受益人对见义勇为者的补偿是出于道德层面的考量,而当没有侵权人或侵权人无法承担责任时,受益人的补偿就会变成法定义务,民法典保障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给英雄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当好了勇敢者的坚强后盾。
探索新时代见义勇为长效保障机制。在社会发展快速变化的新时代,见义勇为的表现形式也呈现多样化,有的可能已经超出条例规定的范畴。要健全见义勇为激励机制、法律援助机制。譬如,湖北省政府出台《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为救助者兜底。北京市一热心市民毫不犹豫挺身而出,导致自己爱车“报废”,利益受损。这一行为被官方认定为见义勇为后,但索赔之路并不顺利,后经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最终获得了应有赔偿,正义者得以“挺直了腰杆”,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善举义举。
近年来,见义勇为的行为和典型事迹不断涌现,有力净化了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以英雄模范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有效形成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善行义举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凡人微光,铸就人间大爱,为这些勇士们点赞,也为那些在日常生活中展现出正义力量的人们喝彩。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易傲翔(宜昌夷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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