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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以诚为本 买卖双赢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15:26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湖北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汽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服务这一举措,可谓是给购买汽车的消费者们穿上了一身“黄金甲”,让消费者们的利益得到了最大化、最优化的保护。但是如何在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又不损害销售方的利益?我认为,关键在一个“诚”字。以诚为本,方能实现买卖双赢。

卖家应诚信宣传,做到“诚不欺我”。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市场下行,商家开展宣传时理应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诚信是品牌,是信誉,更是竞争力,《韩非子》中曾说,巧诈不如拙诚,以诚为本方能赢得客户、赢得市场。饥饿营销、忽悠营销这样的营销方式不仅损害自身信誉和口碑,最终失去客户、丢掉市场。

买家应理性消费,做到“我不欺诚”。买车是喜事、好事,更是大事、要事,消费之前务必沉着冷静、理性分析、认真考虑,避免感情用事、冲动消费。当买卖双方达成购买协议时,买家也应诚字当头、一诺千金,尽量做到“我不欺诚”。

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做好“我来护诚”。既要加大对“汽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服务”、诚信经营、诚信消费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商家、更多消费者知晓、了解并参与,形成一个诚信、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又要加大对汽车消费市场的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力度,对诚信销售、诚信购买的典型坚决予以肯定,对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商家和恶意跳单的买家坚决予以打击。

总之,买卖双方都应理性看待、正确认识。“汽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此举目的并不是为了打压卖方市场,而在于优化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只有市场活了、火了,所有卖家才会受益。“七日无理由退订(定)”也不是免死金牌、尚方宝剑,不代表买家可以为所欲为,买家享受该政策并非无门槛、无底线,必须满足商家的退订(定)条件。

春水流云逝,诚信岂可欺。构建诚信、和谐又有活力的消费市场,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许丹妮(湖北荆门)

责编:陈頔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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