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全省社科理论界举行座谈会,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展开深入交流。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就“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主题进行交流发言,积极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建言献策。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推动,改革的深化也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近年来,湖北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立法方面,湖北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符合省情实际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涵盖了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为湖北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譬如,出台了《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制定了《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条例》,加强了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在执法方面,湖北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事。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在司法方面,湖北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通过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建设,提高了司法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然而,湖北法治建设仍面临数字经济、新就业形态、执法司法、乡村振兴及基层治理等多方面挑战。譬如,在数字经济领域,现有法律法规在数据安全、知识产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足;新就业形态中,如外卖配送、网约车等行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认定、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问题需法律明确规范;执法司法过程存在不规范现象,法治宣传教育有待深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也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可以从多方面努力。加强立法科学性和民主性。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立立法调研长效机制,设立专门机构,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譬如,科技创新领域,深入企业、科研机构等了解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制定符合实际的法规,鼓励和保护创新。拓宽社会参与立法渠道,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在线问卷调查、立法听证直播等活动,让更多的民众参与立法过程中。及时评估修订涉及电子商务、数据安全等的法规,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强化执法和司法人员培训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邀请法学专家、资深法官、检察官等授课,加强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发挥人大、政协、媒体和社会公众多方监督作用,推进智慧执法司法建设,提升执法和司法的效率性和公正性。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利用新媒体创作具有湖北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如法治楚剧、法治微视频、法治漫画、法治小说、诗歌、绘画、摄影等创作大赛,吸引广大民众参与。开展“法治文化进景区”等活动,将法治宣传与旅游文化宣传相结合,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如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等,为人民群众提供学习和了解法治文化的场所。建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譬如,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置模拟法庭、法律知识互动游戏等区域,让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加强领导干部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培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必然要求,全省社科理论界应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站位改革全局,联系湖北实际,结合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言献策,以坚实法治保障推动湖北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不断向前迈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虎(“清江剑”网评团队、长阳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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