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提出,要把住宅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引发民众热议、点赞。去年以来,一系列利好政策落地生花,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趋势显著,消费信心得到提振加强。打造更多“好房子”要增量、提质“齐头并进”,扩容、精进“双管齐下”,向民生命题交出“住有宜居”答卷。
“层高”是指上层地板与本层地板之间的距离,是住宅的“身高”。此前对于住宅层高的限制见于2011年版的《住宅设计规范》,将住宅层高规定在2.8米。家庭装修从美观、实用考虑,往往会配置吊顶、顶灯,铺设地暖、地砖地板,上面压低、下面抬高,这2.8米中留给居住者的空间非常有限。从2.8米到“不低于3米”,房子“长高”了,居住者有了恣意呼吸、尽情畅享的场所,对“好房子”的信心自然水涨船高。
打造更多“好房子”要保障人人“住有所居”,为最广泛的人民群众遮风挡雨。从去年到今年,各省市高频落地利好政策,杭州上线1万余间租住成本低至5元/人/天的蓝领公寓,深圳启动7个租金仅为市场参考价60%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武汉博士后公寓对高端人才提供最长3年减租优惠……多元、普惠的保障形式让不同群体都能够实现“安居而后乐业”。未来还要在创造增量和盘活存量上下功夫。房子依附土地存在,创造增量首先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通过科学研判,确保土地供应与住房需求精准匹配。其次要新建更多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优先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和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盘活存量就是要出台激励政策,将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等改造为住宅,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合理定价进行出租、出售,化解大量房屋空置而仍有人无房可住的难题。
打造更多“好房子”要推动人人“住有宜居”,以不断提升的住宅质量适应高品质居住需要。政府工作报告对“好房子”设定了“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大标准,也对住宅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从建筑质量、节能环保、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智慧程度等方面出发,全面提升住宅的宜居性,把住宅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就是在这一正确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好的住宅规范,还需要加强落实、严格监管,对注重提升质量的开发商、施工方予以鼓励,对不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的,则作出相应处罚,并建立“黑名单”警示购房者,法律手段与市场力量相配合,让质量不合格的房子无处遁形,实现住宅品质跨越式提升,让人民群众从“安居”到“乐居”。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千万间房子让天下人“落脚”,而千万间“好房子”让天下人“欢颜”。让房子返璞归真、回到生活必需品的角色上来,让房地产市场“二次发力”向着民生福祉奔跑起来,相信“好房子”之高将不止“3米”,“好房子”的好口碑将直插云霄。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周紫陌(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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