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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中国】东湖评论|保护消费者权益既要“315”,更要“365”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6日15:09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今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聚焦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广告市场等多个消费侵权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以说,315开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门,从过去不知道维权、不懂得维权到如今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维权已经深入人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千万家。近年来,在政府、媒体、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商品质量、服务水准和消费环境都出现积极变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安全事件频发,有的问题甚至触目惊心,距离安全消费和放心消费的目标相去甚远。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百姓收入不断增长,钱包鼓起来之后,可买的东西很多,但是可购买商品的质量安全却难如人愿,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

消费环境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国家经济发展大局,重要性不言而喻。侵害消费者权益,最直接的受害者无疑是消费者,他们的财产甚至是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如果任由假冒伪劣充斥市场,放纵短斤少两大行其道,最终也会因“劣币驱逐良币”而损害市场,恶化市场消费环境。更重要的是,国家“十五五”规划和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均将提振消费和扩大内需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门部署,提振消费能力、释放消费需求,乃是繁荣经济的大势所趋,如若不能维护消费者权益,就会让市场经济走弯路、绕远路。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政府、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该成为维护“消费权利”的重要力量。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责无旁贷。如何实现更有实效的监管,是一道“必答题”。当前,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既给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也带来不少消费新问题,商品品质和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如,今年315晚会曝光的网红神药外泌体竟是“三无”产品、增高机构用玄学疯狂敛财、AI大模型“被投毒”……凡此种种,容易导致消费者掉坑容易维权难,令消费者不胜其烦。因此,有关监管部门要做好新业态消费舆情监测分析,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推进消费规则完善,构建安全的消费环境。同时,要建立健全新业态消费领域信用评价监管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让交易信息更加真实可信、让交易过程更加公平可靠、让交易结果更加安全可感。

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让违法违规者付出足够大的代价。当前,消费环境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一些商家质量诚信意识缺失,而我们对失信惩戒的力度不足,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导致商家违法成本太低等。202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与时俱进,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因此,必须看到,我们不缺法规条文,缺的是严格的执法者,如果违规违法者得不到严惩,甚至可以“疏通”,建立不起对法律的敬畏,仅靠315运动式的打假,不可能有效解决商品和服务质量危机。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永远在路上。维护消费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不能仅依靠315晚会这个平台曝光,更需要的是消费者、商家和有关监管部门做到365天持之以恒,全领域监管、全过程发力。让消费更放心,让生活有品质,这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共同期待。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宁宜潮(武汉市黄陂区“木兰墨客”团队)

责编:丁玥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