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微信消息不断,休息日随时待命处理数据,甚至深夜还在微信上处理临时加派的工作……这些线上的工作已成为职场人的日常。近日,多地法院在发布的涉民生典型案例中给出了明确回答,劳动者下班后仍线上处理工作,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典型案例的发布不仅为劳动者“撑了腰”,也为鉴别、认定“隐形加班”,保障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提供了司法参考。
近几年,休息时间也要处理工作似乎成为不少用人单位默认的“行业规则”。从下班之后的工作沟通、临时改方案,到休息日随时保持待命状态,这种随时处理工作的“隐形加班”挤占了劳动者大量的休息时间。然而,因工作的临时性、时间的碎片化等原因,这些工作量往往难以被认定为加班,无法获得对应的报酬。再加上用人单位通过这种方式几乎以零成本的方式获得员工大量的碎片化时间,为公司带来了额外的效益,而员工碍于生活压力,即便心存不满也往往敢怒不敢言,害怕直接提出诉求会丢掉工作,只能默默忍受。
以往,也有不少劳动者想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方式获得报酬,除了举证困难外,更深层的原因在于企业内部加班审批制度被异化为规避责任的“挡箭牌”。用人单位一方面在即时通信软件上布置任务、限定完成时间;另一方面在法庭上用自己制定的加班审批制度做“挡箭牌”,通过“加班为什么没有申请”等说辞进行甩锅。面对这种情况,法院的判决和典型案例的发布已经给出答案,不能支持。然而现实中虽有法院案例的支持,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能力、有精力去跟公司打官司,最后迫不得已只能放弃。
“隐形加班”的遏制不能只靠劳动者的主动维权和事后的法院判决,而是多方面共同发力。在立法上,要及时将“离线休息权”纳入法治框架,规定非紧急状态,不得在休息时间加班,企业也不得以此处罚员工,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并明确线上加班的认定标准和量化细则,让用人单位无空可钻;劳动监察部门要针对“隐形加班”问题出台更明确的认定指引,同时加强“加班审批制”滥用现象的专项检查,对企业进行常态化的巡查,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依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要主动学习司法案例,对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合理分工,减少不必要的加班,同时建立明确合理的加班审批与报酬核算机制,对符合加班情形的线上工作主动核算发放加班费。
下班时能够保证休息时间,线上临时工作有加班费,这才是数字时代劳动关系的社会底线。让劳动者摆脱“隐形加班”的困扰,也希望劳动者的每一滴汗水都能被看见。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杰(湖北宜昌“我们正当阳”团队、坝陵街道办事处)
责编:丁玥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