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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中国】东湖评论丨以法典之力护锦绣山河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5日08:18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山河是家国,烟火是生活。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如期而至,也是在同一天,世界范围内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从污染防治到生态保护,从绿色低碳发展到法律责任,5编1242个条文,把大江大河的奔流、山川草木的生长,与百姓门前的空气、耳边的宁静一并写进同一部法律。壮阔的山河与细碎的烟火,在这里相遇,也被同一条法治防线守护。

《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赋予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职责,“生态环境检察”从实践探索上升为法定概念,守护绿水青山从此有了更加坚实的法治底座。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不仅要数清有多少条文与检察相关,更要明白检察应当如何走进这片山河、走近万家灯火。

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从刑事追诉让破坏者付出代价,到公益诉讼让受损的生态得到修复,从线索摸排、立案调查,到诉前磋商、提起诉讼,再到判决执行、生态修复,检察机关把每一个案件当作守护山河的标尺,让“公共利益不容侵犯”的信念在每一个办案环节落地有声。从大江大河到高山大漠,一场场公益诉讼、一份份检察建议,正把“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的法定要求,一步步落进现实。

同题共答,方能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复杂、牵涉多方,治理从来不是一家之事。一次磋商,可能打通一条流域的堵点,一份建议,可能推动一个行业的转型。从案件移送到信息共享,从磋商督促到提起诉讼,《生态环境法典》将过去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串珠成链”,推动部门协同从“软要求”转变为“硬约束”,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同向发力,把“单打独斗”变成“握指成拳”,破解“九龙治水”治理困境,共同筑牢生态权益保护防线。

一纸法典守护的,更是柴米油盐里的生活。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楼下餐馆油烟味的消散、广场舞噪声的治理、广告屏光污染的规范,这些群众家门口的“小事”,恰是检察履职的“大事”。清晨推开窗,清新的空气涌入屋内;傍晚散着步,耳边是鸟鸣与笑声;深夜入眠时,不再被刺目的灯光惊扰。这些看似平常的安宁,背后都有法治在托底。当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一处山水间听见法治的回响,“检察蓝”守护的便不只是山河,更是烟火里的民心。

法典无声,山水有情。保护绿水青山有了更统一的法治遵循,守护烟火寻常有了更全面的法治底气。让法典从纸上走进生活,让检察履职守护山河烟火,山河定会更美,烟火定会更暖。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平野(宜昌市点军区)

责编:詹蔷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