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今年的一号文件特别提到,要“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2月21日新华网)
依照旧例,婚有六礼,纳彩为其一。传统定义中的彩礼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仪式,图的是个喜庆吉利。然而,现今在一些地方,动辄上十万的彩礼俨然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甚至成了影响结婚的“铁门槛”。这既是一个需要科学引导、移风易俗的婚俗问题,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农村治理问题,必须放在社会治理、社会稳定的高度去看待。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男女双方愿意、合乎结婚条件就可以结婚,谁都无权以彩礼或其他东西要挟干预。 (文/李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