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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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一公司基层员工网上称,公司高管故意用烟头烫伤他的脸,至今都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3月22日,涉事公司回应,当事高管已被免职。当地警方表示,正在进一步调查。(据3月22日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在应该是和谐欢乐的年会聚餐上,刘先生被自己公司的领导高某多次言语挑衅、侮辱,甚至被燃烧的烟头烫伤脸部。高某在实施暴行的同时,仍然在训斥他称:“疼不疼?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行为伤害性不小,侮辱性更大。
高某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职场霸凌。身处管理岗位,并不等于就能凌驾于普通员工之上。如果员工工作表现不佳,根据公司规定,给予批评或处罚,都没有问题,但是在餐桌上借酒泄愤,并对他人实施人身伤害,无疑是仗势欺人。而且,言语辱骂和烟头烫脸,无疑已经逾越了法律边界,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涉事公司对这样的违法暴行,不能只是免职和通报批评了事,毕竟现在大家都知道,免职了还能复职。公司若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恐怕难以回应舆论关切,对自身名誉和发展也无益处。
近年来,新员工拒绝喝酒被打耳光、女员工不愿陪跳舞被辞退等严重的职场霸凌现象屡屡见诸报端,部分企业管理者打着“立规矩”的旗号,耀武扬威、发泄私欲、折磨员工。此外,更有许多隐性的职场霸凌,譬如孤立排挤、言语骚扰、过度安排工作、刻意刁难等,严重损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一味忍让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只有勇敢地说不,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此次刘先生表示不和解的态度,也得到许多打工人的支持。
因此,无论是劳动者、企业还是执法机关,都应对职场霸凌秉持零容忍的态度。不但要对个案严肃处理,更应有防微杜渐的干预措施,将扭曲的权力观驱逐出现代职场,还劳动者一个平等、健康的工作环境。
声 音
新华网:职务有高低之别,人格无贵贱之分。劳动者的尊严不容践踏。
沸腾新闻:高管用烟头烫员工脸部,属于违法行为,坚决不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