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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人工智能赋能 建设智慧法治校园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1日12:40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首次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视角系统规定了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校园建设提供了制度化依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深度融合”。今年11月28日,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正式发布《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第一版)》,为教育数字化提供了规范指引。在法治强国与教育强国双重目标下,合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智慧法治校园,对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当前,大学校园法治教育的成效与《法治宣传教育法》提出的“培育法治信仰”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法治教育课程体系零散,多数高校仅在思政公共课中讲授相关法律知识,课时少且内容同质化严重,理工科、艺体类专业缺乏与行业规范相衔接的法律知识内容,如数据安全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知识欠缺。教学形式仍以课堂讲授为主,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沉浸式实践活动开展频次低。

针对高校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需要提高全体师生对校园法治建设的认知,培养教学科研与校园法治建设并重的价值认知,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积极参与校园法治建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到“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 在高等教育领域,应积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为高校智慧法治建设提供全新范式,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深度融合。

打造个性化智慧教育平台,完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一是建立分层次、差异化的法治课程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作为全校法治课程的基础内容,在理工科专业增设数据安全法、知识产权法课程,在人文社科专业强化民法、刑法等课程学习,并针对不同专业学生进行差异化考核。二是创新教学方式。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律法规数据库选取资源建设“大学生必备法律知识与案例库”,实现案例与课程知识点的智能匹配;打造虚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景,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提升实务能力;开发个性化学习平台,通过AI分析学情数据,定制差异化任务、精准推荐学习资源,并提供实时、动态的学习支持与反馈,实现“千人千策”的精准教学。三是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能存在科学性错误、过时信息、偏见或不当信息,在教学与科研活动中,师生要恪守学术创作伦理,在课程学习中,可以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案例搜索、法律文书撰写辅助、辅助文献检索、数据处理、文字润色等常规工作,但需标注AI使用情况;在论文、竞赛等学术竞争中,研究选题、核心设计、数据解读、论点撰写等关键环节严格禁止AI直接生成,且要按规范标注引用,确保学术诚信。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智慧法治校园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党委领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校内协同。校内成立智慧法治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党委领导,统筹安排宣传部、人事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法学院系等各部门的职责。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组织法学教师参加AI技术应用培训,学习智能教学工具使用与场景设计,建立“法治+技术”跨学科团队,法学教师与信息技术教师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建法治案例资源库。二是校外协同。学校与当地法院、检察院共建“法治实践基地”,法院、检察院常态化向学校提供典型案例和组织旁听审判,法官、检察官通过AI虚拟课堂、线上讲座等形式参与教学,弥补校内师资实务经验不足的短板;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定期派专业人员参与校园安全重大问题研究,提供专业支持;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心理服务、法律援助、社工介入等方面与学校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三是建立法治校园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对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违反法治原则的管理行为追究责任,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示范校创建和绩效考核,将智慧法治校园建设纳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体系。

人工智能技术以其数据处理、场景模拟、精准服务等核心优势,为构建智慧法治校园提供了全新范式。高校师生应科学、安全、合规、理性地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把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构建以人为本的智慧教育新生态,为教育强国、法治强国建设助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魏佳容(华中农业大学)

责编:王群

【责任编辑: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