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欲振兴,文化须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数字技术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不仅是乡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坚实后盾”,也是乡村文化传播与交流的“强大助力”,更是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乡村文化全面振兴必须借助数字技术这一“新引擎”蓄势赋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推动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数字技术对乡村文化传承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其对传统乡村文化的“活化”与“再生”。 将乡村文化进行数字化转化,是激活乡村文化生命力的关键策略,可以让乡村文化再度“活起来”。在物质文化层面,借助无人机与核成像等尖端技术,精确采集乡村建筑、古迹及文物的数据,并进行实体修复,既复原其原始风貌,又通过数字化手段赋予它们虚拟形态,实现文化的数字永生。至于非物质文化,则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及知识图谱等先进技术,将民俗文化、语言艺术、民间歌舞等以视频、音频、图像等形式提炼成数字IP,并选取相关内容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在推动乡村文化创新方面,数字媒介的渗透打破了地域限制,有利于消除“本土文化”的交流障碍与信息孤岛现象,为乡村文化的创新发展提供丰富多元的方式与灵感。同时,也可以促使人们将目光投向更新更广的文化实践领域,通过短视频平台等数字媒介,借助经济奖励、声誉提升等多种激励机制,为乡村及个人带来实际收益,极大地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创新的热情与动力。
数字技术在推动乡村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优势固然明显,但当前乡村数字基础设施薄弱成为阻碍数字技术“落地”的首要问题。首先要优化政策支持与协调机制。政府务必确保国家支持乡村数字化的政策在地方层面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还要加快建立协调机制,设立跨部门协调机构,统筹乡村文化治理的资源和项目。其次,要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弥合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要与网络运营商加强联合,对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短板精准分析,精准施策,解决网络信号覆盖不足、网速不畅及信号不佳等问题。探索通过政府补贴、企业捐赠等方式,为乡村提供必要的数字化设备等。最后,增加对乡村数字化建设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文化资源数字化项目。也可以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数字化建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支持体系。
激发村民参与数字化建设的内生动力
数字技术为村民提供了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和多样化的参与平台,使他们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到数字化带来的便利与效益,从而提升村民的参与意愿。通过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如智慧农业、电商平台和在线直播,村民能够直接受益于数字化建设,提升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激发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数字技术还为村民提供了展示乡村文化、传播乡土故事的机会,增强了他们对本土文化的自信和认同感。有些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激励机制,如经济奖励、荣誉表彰等,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数字化项目,形成了村民积极参与的良性互动。总的来说,数字技术不仅帮助村民掌握新技能、扩展新视野,还为他们提供了参与乡村治理和文化建设的平台,从而真正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的转变,为乡村数字化建设注入持久的内生动力。
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核心就是用数字技术赋能最广大村民,造就一批懂技术、会操作的实用型数字人才。目前乡村数字人才严重短缺,成为数字技术在乡村作用有效发挥的关键障碍。迫在眉睫是要把“内部造血”与“外部输血”结合起来,双管齐下。一方面可以委托高校、中专、技校等开办农村数字人才培训班,或者开设网络课程,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向村民普及数字知识和技能,培养一部分乡村数字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优化政策、提高待遇、改善工作环境吸引“新”农人回乡创业,特别是优化大学生返乡创业政策,充实乡村“数字人才库”。还要完善数字人才激励机制,让他们在农村有获得感、归属感,真正留住人才。
助力乡村文化产业振兴
数字技术与乡村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能够催生新业态、延伸产业链,还将大力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升级,实现其信息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高质量发展。“数字技术+乡村文化产业”一方面将进一步优化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促使其形成生产模式数字化和销售模式数字化。在生产上,数字技术应用于乡村文化产业可以打破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显著提升乡村文化产品的生产效率。在销售上,如数字文创通过虚拟现实、区块链、元宇宙等技术,结合线上线下形式,优化乡村空间开发,可大大拓宽文创营销渠道。另一方面催生乡村文化产业新业态。数字技术能加速促进乡村文化产业与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孕育出“文化+科技+”的新业态,打造出诸如数字乡村文旅、文创等新兴文化产业,为乡村经济注入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时下当务之急是抢抓数字技术之东风加快乡村文化产业的迭代升级:如利用数字平台对乡村文化产品进行加工包装,扩展乡村文化产业链条,促进乡村文化产业升级;挖掘与培育乡村文化产业的核心价值,努力打造更多具有“三农”元素的特色品牌,推动乡村文化产业迈向更高端。在此基础上,还要借助数字技术推动乡村文化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运用数字技术,将乡村文化元素融入游戏开发、网络文学创作以及短视频运营等产业中,实现对乡村文化资源多维度、多层次整合,以此形成乡村文化产业链网状化发展新格局。有资源的乡村还可以搭建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动云旅游、云体验等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
加速乡村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
当下,以数字技术为载体,将数字技术与乡村组织建设相结合,能够有效应对乡村文化治理中的现实挑战,加速乡村文化要素的跨时空交流与融合,从而推动乡村文化治理迈向现代化。“数字化不仅是一种技术创新,也同时为治理机制创新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数字技术的去中心化特征可以有效调动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并形成更加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在乡村治理中表现为集中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农户的积极性,将这些资源有效联结整合起来,如“数字政务”“数字党建”等。数字技术的全周期性特征可以全周期记录生产、分配的所有数据,也可以作为管理工具优化过程环节从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数字技术的联结性特征可以打破传统的户籍、区域、单位等组织边界,形成社会个体之间新的联结机制和相应的社会结构,打通乡村文化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数字技术对于推进乡村文化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的巨大优势业已显现,继续推动其走深走实一是要推动多方协同治理,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助力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如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统筹协调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渠道,社会组织参与相关项目和培训活动,共同打造“数字乡村文化综合体”,从而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二是积极构建数字化文化治理平台。以智慧政务服务为抓手,搭建“数字+村务”平台,拓宽农民参与渠道,降低参与门槛,提升乡村文化治理效率。如某地政府开发了“乡村文化治理APP”,村民通过平台了解文化活动信息、参与文化决策、反馈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以基层党建数字化引领乡村文化治理。要建好农村党建文化信息平台,着力打造党建平台“上云”、党务村务“上网”、党员活动“上线”的乡村智慧党建新模式。搭建“党建+大数据+乡村文化”数字乡村云平台,充分获取乡村文化治理信息,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文化治理事务,实现乡村文化治理的现代化。
注:本文系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红色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价值与路径研究”(WHHS20253009)中期成果。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小波(江汉大学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共麻城市委党校副校长);蔡金杏、朱君莉(江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王群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