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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手机电影,挂着羊头卖狗肉?

发布时间: 2009-10-27 16:4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近日,从荆楚网传出消息,该网站联合湖北省电影公司、湖北银兴文化有限公司、电影风向标新媒体联合投资拍摄的电影《2011》,即日起将在武汉各大高校海选男女角色,11月底即将正式拍摄,而导演吴铭也信誓旦旦的承诺,这绝不是山寨DV。
  吴铭透露,《2011》将用到专业的电视电影拍摄设备,如专业摄影机、电影镜头、轨道、灯光、录音、专业美术造型等。由于制作专业,电影可以达到发行标准,可以同时满足影院银幕、电视台、网络和手机的播出标准。而山寨DV、校园DV只能“自娱自乐”。
  其实,作为一个电影爱好者,我更希望《2011》是一部“山寨DV短片”。作为电影百年之后,才兴起的一种电影形式,手机电影一直处于探索的阶段,到底什么是“手机电影”也没有一个定论。
  一般来说,一部电影从制作、拍摄到发行上具备了以下三种形式才能称之为“手机电影”,即:利用手机拍摄、利用手机观赏、利用手机传播。还有,受限于目前手机的功能和无线网络技术,手机电影只能拍摄为几分钟内的故事,甚至只能是短片,声音、画质都要以满足观看和网络传输为主,而不是追求精致、华丽。
  但《2011》走的依然是传统电影的拍摄形式,所谓的大成本、大制作,专业的人员、设备,甚至商业电影一贯的噱头,只是在制作和发行上满足了手机的播出格式,这样不仅不能称之为“手机电影”,同时也是得不偿失的,与其花大力气制作一部精美的影片,不如返回其本质,即使制作粗超一点、剧情简单一点,起码是一种有益的尝试,而不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罢了。
  当然,对于手机电影,无论大制作也好,山寨DV也好,都是一种探索的过程,做为“开荒者”,他们都是值得赞赏和鼓励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是非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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