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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旗:“井盖缺损标志”暖人心

发布时间: 2012-05-02 10:1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6月1日起,新版《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昨日,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结合武汉市当前的 “城管革命”,填补了诸多立法“空白”。比如新条例规定,所有权人或维护管理单位发现井盖或沟盖破损、移位、丢失的,应当在半小时内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补缺或者正位。(5月2日 《楚天都市报》)
  “半小时内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补缺或者正位”,这样看似一个普通的井盖新规,却为解决马路“陷阱”造成的伤人事件带来了新希望,据不完全统计,近20年来,武汉市关于窨井盖被盗扰民、伤民的事例达200多起,换句话说,“井盖缺损标志”施行后,类似的扰民、伤民的事件自然会得以避免,所以笔者认为,“井盖缺损标志”很及时、很给力、也很暖人心!
  生活在城市,行色匆匆的人们每天都穿梭于马路上,并从窨井盖、沟盖旁行走,而对于井盖或沟盖破损、移位、丢失带来的伤害和困扰再熟悉不过了。可一直以来,由于窨井盖、沟盖的所有权人或维护管理单位要么主题不够明确,要么为了逃避责任,往往在事故发生后,互相“踢皮球”,不仅不利于事件的解决,还会让市民对政府部门的职能和诚信度产生怀疑。
  事实上,许多时候解决一些现实中的矛盾和问题,并不一定都要等到详细的立法出台,执法部门只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从群众利益出发,完全可以将问题化解。新版《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实施就是很好的例证,在“井盖缺损标志”问题上他们真正做到了百姓利益无小事,心系民众福祉,关心市民冷暖,不等不靠积极“想办法”,未雨绸缪地将出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小作为中体现出了政府大责任。
  做群众的知心人,提供人性化服务,不仅是现代法制、文明社会的要求,更利于促进部门工作的创新和开展。愿“井盖缺损标志”能带来更多的“井盖开阔思维”,并成为今后执法部门的工作常态。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国旗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赵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