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县不久前正式开始享受“贫困”待遇。《新京报》25日报道说,“身份特殊”的大同县已“觊觎”贫困政策十几年。
媒体所说的“身份特殊”,是指大同县已经顶了16年的“小康县”帽子。上世纪90年代全国刮起小康风,小康县是典型,成为小康是一种荣誉和面子。这个县的主政者急于“奔小康”,“硬着头皮”挤进了“小康县”行列。领导的政绩是有了,国家的扶贫政策却没了,对此百姓怨声载道。
事实上,当时的大同县达不到小康标准。获得“小康县”称号后,当地一些机关连“小康”的牌子都不敢挂出去,“害怕老百姓骂”。不少干部认为“争小康是胡闹”,但这是领导的决定,旁人“无权置喙”。本应有的放矢、民主决策的公权力,过度集中于个别人,带来的往往是决策的专断和偏失。此间造成的恶果,却又叫百姓承担,委实可憎。
获得“小康县”称号之后的16年,大同县“吃了大亏”:不仅无缘于中央和省市的海量扶贫政策,许多原本享受的政策都被搁浅;再加之当地几家中小煤矿的关停,这个县变得更加贫瘠……
既如此,继任的主政者就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坦承实际情况,争取改变。而吊诡之处恰恰就在这里。
十余年间,大同县数任主政者,不但未能正视当地的实际情况,承认经济发展的落后、百姓贫困的现实,反而一年胜过一年地大幅拔高GDP数据,炮制“大同”景象。显然,一些领导干部唯恐“谎言”在自己手上破灭。这种欺上瞒下的做法,无疑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任。
山还是那片山、地还是那洼地,大同还是那个大同,一些干部往省里“跑一跑”,就能把原本的不富裕定格为富裕,把滞后的发展美化为“连年大幅增长”,这种捂着鼻子骗眼睛的做法,之所以能够驰骋十余年,其原因就在于评价体系出了问题。贫困县的认定欠缺严谨,单凭地方上报的材料就进行“指数法”计算,数据核实不到位,百姓没有话语权。
时隔16年,大同县终于成功“返贫”,享受贫困县待遇。但它依然没能摆脱唯领导意志是举的政绩冲动。摘“穷帽子”,是为了政绩,老百姓没有发言权;摘“富帽子”,还是为了政绩,老百姓还是没有发言权。
评价一地是“贫”是“富”,看重的往往是领导的活动能力,而非百姓的切身感受和实事求是的科学考量。此种怪状,亟待矫正。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李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