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研发现,在一些政府预算中,“其他支出”数额巨大,在一些基层政府尤为明显,最高的能占本级支出的40%左右。某市2011年一般预算支出中,按功能分类,“其他支出”达146亿元,占总支出的11.6%,仅次于教育支出。(4月1日《新京报》)
“其他支出”只有数字,没有具体的内容,合不合理?有谁看得清弄得懂。诚然,有些小项目支出不好单列,将其纳入“其他支出”多少还说得过去,可是占的比例太大,显然不是让人看得懂,而是为公开而公开。
“其他支出”犹如一个筐,一些不敢见阳光的支出也往里装,如: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审计局在审计时就曾经发现,“其他支出”中有扶贫慰问、捐款赞助,但更多的是支付奖金补助、吃喝招待、参观学习等。而在2009年被调查的湖南省浏阳市广电局原局长的奢侈消费清单中,到足浴中心、餐厅包厢、西餐厅、水疗中心的开销等都是通过“其他支出”列出。“其他支出”同时又是一个保险箱,纵然就是公开,也让人“雾里看花”不知所以然,变相成了“无可奉告”。
预算姓公,需要公众的监督,让预算公开照晒阳光,“三公”开支无形中就有了压力。而要接受公众的监督,首先要让人能够看得懂,知道钱用在什么地方,是多是少,来龙去脉要清晰。如果看起来模糊笼统,怎么去分析,怎么去发现问题?
再者,既然预算要公开就得悉数列出,列出本身也是一种姿态,为的是能得到公众的认可,而大量数字隐藏在“其他支出”,类似“掩耳盗铃”的公开,反而引来众多的猜疑。
预算是决算的前提,预算是否详细准确,不能光看下面报,更不能由其自行随意公布。如果是统一规范,统一格式,取消或者减少“其他支出”的量,对不合理的开支进行删除,想纳入“其他支出”也难。
预算公布的不仅仅是数字,而是关系到怎么用好钱。各个部门不同,“三公”经费的侧重点也不同。因而,公开预算应少点“其他支出”,多点实际支出,让公众看得懂,能点对点的说出一二三。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罗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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