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即将亮相,关于新型城镇化的讨论会更加深入,相关现象也会浮出水面。据媒体披露,自1997年至今,全国至少有138个县(地区、盟)明确提出撤县设想。仅仅在广东、贵州、云南、陕西四个省份,就有60多个县提出撤县设市。
“撤县设市”并非新名词,1997年前就曾有一轮较大规模的撤县设市。1993年国务院出台撤县改市的标准,其中包含了人口、GDP、财政收入等众多指标。标准出台后,各地纷纷抢占机会。
客观来说,尽管当年的县改市存在一些问题,但还是要看到改市的一些县,由于资源调配权力加大,而快速做大做强了自己,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也为完善中国大中小城市合理布局发挥了作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存在的“城市病”,其积极的价值和意义是需要得到肯定的。
看县改市,既要纵看自己的历史,也要横向对比国外。当前世界各国,对设立城镇,有人口下限要求的有80多个国家。这些国家中下限最低的是乌干达,为200人;最高的是日本,5万人。其中有50个国家对于设立城镇只有人口这单一指标。我国以10万人为城市下限,已经是全世界最高的标准了,同时配套众多其他指标要求也是全世界最复杂、繁琐的标准。
从纵横两个坐标来看,就会发现中国的城市数量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这造成的最直接结果是资源分配的极度不均衡。中国特大城市的城市病日益严重,而小城市,尤其建制镇出现凋零。由于基本冻结了县改市或者镇改市,一些通过市场配置聚集了大量人口的东部的一些建制镇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行政力量扭曲了经济规律。如广东东莞的长安镇,人口多达75万人,但由于只是建制镇,其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在这一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要有意识地简化城市设立标准,让城市数量的增长遵循合理配置资源的市场要求,不能一味推行不新增加城市的政策。但也要避免一哄而上,城市数量增加必须有序推进。
首先,要将人口作为城市设立的唯一标准,大幅降低设市的人口门槛。既不能坚持之前的10万人标准,也不宜一步到位到欧美国家普遍的几千人的标准。考虑到中国的实际,可借鉴日本的5万人设市的标准。
其次,城市数量增加应辅之以行政、财税体制改革。关键是,让城市回归其发展规模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的本质功能,而不能继续走以行政级别来定义城市的老路。可以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推行县管市的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可以让不管是市管、省管还是县管的市拥有更多的财税收入以及其他权力,扩展自身的资源分配权力。
还有,必须遵循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来推动城市数量增加。比如,以前县改市后就想着多要土地指标,多建新城,而这轮新型城镇化不太可能让县改市或者镇改市继续走之前的土地城镇化远快过人口城镇化的老路,而是要让城镇化从粗放型走向集约型。
最后,要掌握扩张城市数量的节奏。一方面在审批过程中可以用一段5到1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来推进,另一方面要根据城市群将是未来中国城镇化主体形态的考量,在几个主要城市群区域中有意识地培育更多的城市,可以在这些城市群中采取更为积极的县改市或镇改市政策。
总之,不论是县改市还是镇改市,都必须遵循经济规律,让市场这只手推动产业、资本、人口自由聚集到不同城市,从而通过市场的力量筛选出真正有话语权的城市,而不是单纯通过政府审批的手来刻意人为造城,这种城市即使造出来也很难持久。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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