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现首例热射病死亡病例,一名六旬保洁工上班时中暑,后因多器官衰竭死亡;在开封,55岁的环卫工孟庆和在他辛勤工作的街头死去,那天他从早晨5点一直工作到中午12点30分,当日开封市最高气温39.2℃;在长沙,49岁的环卫工人刘利华不幸中暑身亡,但因为她的“代班”身份,环卫局表示不能按工伤赔偿,只能进行人道补偿。
连日的高温热浪中,各地已有多名户外劳动者中暑倒下。昨日,一位在武汉东湖路上班的环卫工师傅打进电台热线,诉说他每天的工作时间是7小时,从中午12点到19点。未来一周,武汉不仅难退烧,甚至可能“烧”得更厉害。这样毒辣的太阳底下,对户外劳动者的关怀,不仅仅是送去凉茶和西瓜等防暑降温物资就足够的。
长沙环卫工的不幸事件发生后,当地环卫部门已调整全市工人的作息时间:37℃及以上高温,中班上班时间推迟到下午2点;39℃及以上高温,早班人员11点下班,中班推迟到下午3点上班。 但很显然,这个工作时间依然不够“人道”。下午3点以后,城市街头热浪滚滚,户外实际温度恐怕仍在40℃以上,为什么不能让他们的工作强度再降低一点,室内工作者的8小时工作制,并不适宜于酷暑季节的户外劳动者。将环卫工等户外劳动者的作业时间调整为以早晨和傍晚为主,中间时间段的城市清洁等工作,可以用洒扫车等机械来完成,工地施工也可暂时放缓——相比城市的整洁美丽,相比工程的进展速度,每个劳动者的健康与生命,难道不是更为重要的?
诞生于1960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在运行50多年后,已于2012年被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取代。新规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为保护高温下的劳动者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有关专家表示,新规没有明确对违法企业的具体处罚措施,对何为室外作业也没有明确,将会造成执行力打折。
在城市因“热岛效应”不断升温的今天,仅仅靠“人道精神”来保障劳动者的高温权益,就跟大太阳底下的冰棍一样不靠谱。因为”临时工“的身份,长沙那位不幸去世的环卫工师傅连“工伤”的资格都没有。放眼全国,像她这样只有个“临时”身份的劳动者,又有多少?他们在这炎热的天气下为保持街道清洁汗水流干,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一句“临时工”就能成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可见有些坐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人,良心都被凉风给冻结了。
保障一线户外劳动者的高温休息权及高温津贴权,需要更具操作性与执行力的硬杠杆。“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平等的尊重与保护。面对高温,城市管理者有义务更有责任,为最辛苦的一线劳动者送去真正的清凉。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付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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