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警方联手媒体打掉跨省贩肾团伙一事,引发强烈关注。卖肾者的不幸命运,贩肾团伙的黑心,手术医生的无良,这些年来,猖獗的地下人体器官交易,在多处露头,令人深思。
器官移植在给病人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出现不少负面问题,首先是生命伦理的挑战。因为器官移植挽救一个病人的生命,却需要另一个人做出牺牲,如果不是亲属或自愿捐赠,则显然缺乏合法性,有违生命伦理。因此,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颁布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我国于2007年开始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以尽量将器官移植纳入法制轨道。
然而,器官需求远远大于供应。据国家卫计委统计,我国每年约30万患者等待器官移植,其中仅有1万人能够获得合适的器官,并接受移植手术。正是巨大的器官需求空间,衍生了这些年来的地下器官交易。武汉打掉的是黑医院,有的地方则发现有卖器官者冒充病人亲属,到医院进行移植,中间则由团伙一手操控。
这些团伙正是抓住病人的急需,骗取幼稚青年和贫困者出卖器官,从中牟取暴利。出卖器官者,获取了微薄报酬,付出的却是每况愈下的健康。将人的身体和器官作为交易对象,是对人生命尊严的极大损伤和亵渎。
建立在金钱买卖上的器官交易,导致了严重的不公正。同时,也容易诱发、衍生伤害、暴力乃至有组织犯罪。这样的事例在近年的新闻中已经屡有曝光。前几年,河北农民王朝阳等将一乞丐拘禁杀害,谎称是被执行死刑的犯人,骗卖器官,后被抓获。
器官不足将是一个长期的矛盾,在打击地下交易的同时,必须扩大器官来源,缓解病人需求。解决之道,既要转变国人身体完整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也要畅通捐赠渠道,健全捐赠体系,不让一些捐献无门的现象发生。还要在社会上大力倡导捐赠风尚,为捐赠者提供可靠的生活保障和健康维护。
在此,国际先进经验尤其值得学习。丹麦、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实行“推定同意原则”,即除非患者特意申请死后不捐献器官,一般患者在被诊断为脑死亡后就自然成为供体。这种对生命价值的理解,值得我们学习。别尔嘉耶夫所谓“正确地对待死亡,死亡里有深刻性和伟大之处”,或许是对这些死亡捐献者的精神诠释。
9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施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届时,每一个人体捐献器官,都将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并严格执行分配结果,将器官捐献给最需要的人,不再允许捐献器官在系统外分配,杜绝人为因素干预器官流向及其背后可能隐藏的器官买卖。
期盼公正的制度体系、健全的运行机制早日建成。更多的捐献者大量涌现,不仅是更多病人希望所系,是压缩地下交易空间的途径,更是社会的重大进步。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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