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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涵养让座文明需要辨证施治

发布时间: 2013-09-30 08:2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近来,让座问题再引争论。人民日报报道说,《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拒绝给老幼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此举引起巨大争议,批评者认为这样做是道德问题法律化的一种软暴力,是公权力缺乏德治耐心的一种表现。
  上述批评意见虽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全面。让座问题首先当然是一个道德问题,道德问题应该放诸社会,遵循潜移默化的文明培育过程。但又不单是一个道德问题,它还是一个法律问题:自上车起,乘客与公交运营方就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我们既不能指望法律包打一切,也不能把这个问题简单地推给道德的自觉养成,而是要辨证施治,处理好一个“度”的问题。
  南宁新出台的《办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为“公交优先”提供法律支撑,大方向是正确的。问题是不能把法律治理的范围扩大化、效果理想化,而陷入难于操作的尴尬。假如整车人都不让座,难道司机真能为一人而把众多乘客都赶下车吗?法律虽不能苛求所有人必须让座,但可以要求乘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上的一般乘客让座。
  正像公交公司理应对乘客的安全负责一样,既然公交车上设有老弱病残孕专座,乘客就有义务遵守与公交公司的约定,非老弱病残孕范围的乘客应该自觉让座。正是因为秉持这种契约精神,所以在香港、伦敦、巴黎等众多城市,一般乘客宁愿让地铁和公交车上的爱心专座空着,也不肯坐上去,因为那不是自己该坐的地方。
  厘清了这些,我们就会发现,在“不让座可以被赶下车”的规定前划定一个范围,即“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上的乘客应该主动让座,不让座可被赶下车”,就是一部具有很强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的地方法规。这种治理构想绝非折中主义,而是辨证施治的具体体现。
  令人担忧的是,眼下但凡遇到类似的公共管理问题,社会上往往会出现两种完全割裂、彼此不可兼容的对立认识。一面是老百姓更看重情理,觉得那些漠视孕妇、老人、残疾人需要的年轻人“太不像话”,有关部门就是应该立法管一管;一面是一些公共知识分子只强调法理,认为公权力的手不能伸得太长,要耐心等待道德文明渐渐养成。人数上的“大多数”与话语权上的“大多数”相互掣肘,不肯妥协。而真正可行的举措,往往就是以辩证法的逻辑找到最佳的处置平衡点,加以区别对待、稳妥处置,尽管这样做短期内可能两边都不讨巧,但政府必须有这样的通盘考虑,因为科学的妥协的确是解决公共意见分歧和情理法理冲突的最佳出路。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李思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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