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背书”实现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促进责任担当、监督到位。要让它的积极作用真正得以发挥、落到实处,最关键的仍是积极有效的“复查”与“倒查”机制。
针对中铁建的8。37亿元招待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近日要求,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齐晓飞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报结果”,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签字背书”本是一种商业行为,在票据或单证的背面签名,表明担保承兑或证实真实性。强卫东介绍,“签字背书”是王岐山同志提出的要求,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这一做法是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创新形式和有效举措。说白了,就是干工作别想糊弄。“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一旦签上自己的大名,这印、这痕,可就是清清楚楚,跑都跑不掉了。主管者不承担失职失察和决策失误的责任,监管者不承担监管缺位的责任,责任主体不明确,在以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中长期存在。于是,出现了重大事故或漏洞,追责只停留在浅表,相关主管部门检讨几句“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就把责任轻描淡写推个干净,查着查着就没了下文,烂了尾,不知道该谁负责,谁来负责。
要求监管者和直接领导在调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是为了从根源上解决权责不明的痼疾,倒逼责任机制的健全与落实,剑指监督不作为、行政不作为,是狠抓“四风”问题、落实八项规定的又一强有力举措。
作为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是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和道德准则。领导干部不仅有权,更重要的是有责,举笔千斤重,签字即担责。有部分领导干部习惯于报喜不报忧,走形式主义,抱侥幸心理,一旦出现问题不是积极自查自纠,而是忙于推卸责任踢皮球。“签字背书”针对的就是这种工作作风上的形式主义与“和稀泥”现象,要求其对报告内容了如指掌,对调查情况认真负责,保证调查结果有据可查、真实可信、公平公正。一旦落上大名,是要负责任的,再查出新问题,是休想蒙混过关滥竽充数的。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签字背书”实现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促进责任担当、监督到位。要让它的积极作用真正得以发挥、落到实处,最关键的仍是积极有效的“复查”与“倒查”机制。还是回到中铁建招待费超8亿这个问题上,曝光之初,中铁建高管面对质疑情绪激动,声称“纯属扯淡”。究竟有没有“扯淡”?钱都花在了哪些地方?必须通过严格的调查与复查倒查,给党中央和人民群众一个明确交代。如此,方能让“签字背书”真正成为悬在权力之笔上方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稿源:湖北日报
作者:付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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