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一名出生不到两天的男婴,在湖北省通城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待产室内,被一名女子抱走。四天来,孩子的去向牵动着万千人的心绪和目光。昨日凌晨4点,此案终于告破,犯罪嫌疑人在湖北崇阳县被抓获,被盗男婴平安无恙。(详见本报相关报道)
骨肉亲情,牵肠挂肚。对父母而言,孩子失而复得,可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而对于关注此事的人而言,除了感到庆幸,还会有很多疑虑和追问。从媒体报道看,医院“盗婴”事件时有发生。今年11月,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一名出生不到三天的女婴,被人从病房中偷走,警方悬赏追寻,犯罪嫌疑人数日后自首;今年9月,湖南益阳市桃江县一名出生才7小时的婴儿,被人从产房抱走,四天后被警方寻回。如何阻止盗婴悲剧一再重演?沉甸甸的问号,勾连着血脉,沉顿着忧虑,悬在为人父母者心间,悬在社会正义公理的天平之上。
根据法律规定,以出卖牟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依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而以收养、抚养而偷盗婴儿的行为,虽在现行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相关判例及司法解释来看,应以拐骗儿童罪定罪处刑。然而,不管盗婴者动机如何,都是为一己之私行不法之举。盗婴案频频发生,既是对法律权威性和威慑力的挑衅,更为法律知识普及鸣响警钟。如何更好地从立法司法层面,维护婴幼儿权益,保障社会治安秩序,法律界当深思熟虑,更当以儆效尤。
从社会治安上看,盗婴案多发生在医院、商场、街道等公共场所,反映出公共治安管理的疏漏和盲区。此次盗婴案得以侦破,医院监控录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监控再强大,终究只能事后补救。如何防患于未然?首先,监护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谨慎看护;再者,医院、商场等场所,应在婴幼儿聚集的区域,增设安保力量,保障基本的安全环境。如因公共场所管理不当而促成盗婴伤婴事件发生,在适当情况下,应该对相关单位追责,促其警醒。今年9月,新疆精河县医院为防止新生儿被偷或被抱错,启用了新生儿防盗系统,一旦新生儿离开安全范围,“防盗腕带”便会触动报警器。此类高科技防范措施,值得推广借鉴。
孩子是家庭的纽带和珍宝,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每一个新生儿,都代表着一个新的梦想。对婴幼儿的保护和关爱,体现着社会的人本关怀和悲悯之心。为了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母亲的怀抱里幸福成长,社会各界应高举臂膀,形成合力,为幼小生命撑起一片安宁的天空。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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