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协调指挥广西、湖南、安徽、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和药监部门,成功破获一特大制售假劣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疫苗等假药系列案,案值2000余万元。(11月3日《京华时报》)
制假贩假,本就是道德沦丧,罔顾法纪之举。而在关乎人命生死的药品领域制假贩假,更是丧心病狂,毫无底线可言。
由案情可查,目前制售假药犯罪已经形成“产、供、销”一条龙,地域特色明显。网络信息的发达,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沟通、洽谈、销售的新型渠道,一些不法药店,诊所也为假药大开方便之门。制售假药涵盖了从处方药到保健药,从口服片剂到注射针剂,从中草药到西药,从国产药到进口药等种种门类,而这些假药不但没有疗效,甚至可能延误治疗、引发其他疾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据公安机关调查,大部分假药的成本都十分低廉,生产环境非常简陋,基本不存在技术含量,如果药品质量、流向都处于严格监督管理之下,此类“假得要命”的药品,何至如此大批量流向市场?究其根底,犯罪分子的手段升级了,而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却并未以同样“升级”的态势应对。
破获大案固然令人振奋,但后续追查更是牵动人心,假药流向何处?何时可以追回?监管为何失效?都是亟待解决的疑问。药品监管执法重在维护民众用药安全,本身就是一项复杂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力所不逮之时,政法、公安、工商、医药等部门,应通力合作,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不仅办大案时如此,日常监管中也应对症下猛药,厘清环节,加固关隘,不让制售假药者再有可乘之机。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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