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员工想要创业,一份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据报道,这是日前印发的江西省《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中的规定。该政策一出,社会上议论纷纷。有人愤愤不平,质疑国企员工创业享受“超国民待遇”;也有人拍手叫好,国企内聚集了大量优秀人才,该政策可刺激有才能的员工扔掉“铁饭碗”,投身商海实现自身的价值。
“停薪留职”之举,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之初,当时,为了鼓励更多的有为青年下海创业,同时又为了解除下海者的后顾之忧,全国各地普遍探索和推行了这条在当时颇具“创新”意味的办法,引发了一轮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下海潮。实践证明,这一举措,对人才的分流、激发青年创业热情、促进经济发展,都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时隔三十多年后,再来看这个“停薪留职”政策,在当今环境中照样适用,并未过时。
一方面是“停薪留职”虽然是三十多年前的政策,貌似过时,但是对那些80后、90后来说,仍然是“新鲜事”,用在他们身上,依然是创新之举;另一方面,我国新一轮改革大潮将起,各行各业都期盼优秀人才跳出体制束缚,走市场创业之路。
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年来,众多大学毕业的专业人才、优秀人才都挤进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中很多人干的工作大多属于学非所用、用非所长,从而造成人才浪费。此外,大量优秀人才长期呆在机关里,也削弱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此同时,市场中急需各类人才。
此次江西省继续推行“停薪留职”政策,应该说为推行“停薪留职”政策带了个好头,值得借鉴。江西在国企中推行“停薪留职”政策,并非是在让国企员工享有“超国民待遇”,而是一种更加人性化的举措。任何政策的出台,尤其是涉及人的政策,须宜适当“留有余地”,要让那些敢于走出体制的人,解除后顾之忧,放心大胆,勇往直前。如果没有配套的政策支持,可能会担心这,又担心那,难以迈出创业的第一步。当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各方面的深层次改革,包括公务员在内,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将面临一些机构调整和人员分流,“一刀切”裁人的办法并不是好办法,积极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年轻人主动走出体制去市场干事创业,是好的途径。
好的政策制度,没有新旧、过时之说,只要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就是好政策,就应该大张旗鼓地积极推行。希望各地重举“停薪留职”的大旗,盘活人才资源市场,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市场。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舒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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