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两个决定”草案,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这一决定旨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
曾经的历史,是不应忘却的纪念。曾经的鲜血,才铸就今日脚下的中国。设立公祭日的初衷,是让新一代年轻人铭记历史,勿忘国耻,时刻牢记吾辈当自强!不忘曾经的血汗才铸就了今日的中国。早在设立国家公祭日之前,各地振奋民族精神,牢记历史的行动已经由来已久。每逢“九一八”当天,东北三省的省会城市会鸣响警报。生于东北的我,永远不会忘记,随着那天的警钟长鸣,爱国的种子在幼年就被种下。
环顾世界各国,对于战争的厌恶,对于和平的向往,让各国纷纷设定爱国主义纪念日,来祭奠不应忘却的纪念。例如美国将每年的11月11日设立为“老兵节”。最初该节日是为了纪念世界和平,后来在美国演变为纪念战争军人,而今天该节日不仅用来纪念战争军人,而且用来纪念所有在和平时期为国家作出贡献的人。在这一天,各地纷纷举行游行庆祝活动,站在第一排的永远是仍活在世上的老兵,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沧桑,但眼神中享受着人们投过来致敬的目光。而国家最高领袖都会出席纪念老兵节的活动,并承诺为退伍军人和家属争取更多的福利。
诚然,对不应忘却的纪念,我们应怀有万分崇敬的心情去祭奠,但真正的纪念,更在于对生者的扶助,对民族自尊心的坚守。也许,我们再遭遇战争的可能性很小,但在当代社会中,勿忘国耻,振兴中华的重任,仍在以种种形式体现,如果没有底线的坚守,只是在祭奠日做做样子,那并非真正的缅怀。
还记得《集结号》里连长谷子地孤身寻找战友的悲壮吗?类似的事件其实并不鲜见。例如,有些基层办事机构,如果遇到纪念日,接到宣传任务,就慰问一番曾经的抗日英雄,而当那些曾经为国家流血的老兵们平时遭遇生活困境时,却又难得到他们的救助。试问,这样的举动,对得起那些为民族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吗?
曾经的耻辱,不仅需要声势浩大的纪念活动,不仅需要领导人的垂范,不仅需要警报鸣响的形式,更需要的是对生者的关怀,和对民族自尊心和荣辱感的坚持。除了公祭日当天的鲜花和祭奠,让国家和青年一代自强的,还应是365天无间断的努力和自省,这一切都需要体现在不是公祭日的寻常日子里。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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