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殴打小区保安的该院副庭长黎泰军作出撤职处分的决定,从副处降为正科;其担任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的撤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人民网4月29日电)
黎泰军殴打保安,不是第一次。3年来,他因停车问题4次殴打小区保安,导致多名保安辞职。这次“出大事”,皆因其事后拒绝道歉,拒绝承担医药费,保安公司职工非常气愤,便将视频传至网络,结果舆论反响强烈。
作为一名庭长,打人的表现,离人们心中正直无私的形象,有数光年之遥。这让人不仅怀疑他的个人修养,更对他能否秉公执法表现出担忧。因为,从社会影响来看,庭长打人,也是对法律正义的侵蚀。
知道打人犯法,为何知法犯法?甚至,在保安跪地求饶后,依然不停拳脚,还扬言要“弄死他”。视频上网后,他开始也没表现出歉意,还动员他人前来说情、施压。黎泰军打人以及打人前后的底气十足、气焰嚣张,恐怕还是因为其庭长“身份”撑腰,知道平常百姓忌惮。
当下,网络给了人们一个维权渠道,而且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化对官员的监督机制。因此,自以为“贵”为庭长的黎泰军,最终受到惩处。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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